罪犯宋光保,男,1969年3月26日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425196903263212,漢族,初中文化,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4年2月8日本院作出(2024)蘇0583刑初154 號刑事判決書,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罪犯宋光保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判決生效后,罪犯宋光保以疾病為由,申請監外執行。經審查,本院認為罪犯宋光保的情況符合立案條件,于2024年7月25日予以立案。現依法對罪犯宋光保暫予監外執行案的立案情況公示,接受監督。如有意見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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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