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孫存芳,女,1989年1月8日生,漢族,高中文化,住江蘇省無錫市。本院(2023)蘇0281刑初1926號刑事判決以開設賭場罪判處孫存芳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現(xiàn)判決已生效,罪犯孫存芳以其患有擴張型心肌病(心功能Ⅲ級)、2型糖尿病等嚴重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對其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并提供相應病歷材料。

現(xiàn)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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