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錢平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4-04-12 瀏覽次數:3335
關于對罪犯錢平啟動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
罪犯基本情況:罪犯錢平,男,1974年11月5日出生于張家港市,公民身份號碼32052119741105451X,漢族,小學文化,個體經商,住張家港市錦豐鎮南港村第七組17號。
判決情況:本院于2023年12月19日作出(2023)蘇0582刑初1632號刑事判決,以猥褻兒童罪判處罪犯錢平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申請情況:2023年1月13日,罪犯錢平以生活不能自理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經審查,認為可能符合監外執行的條件,決定予以立案。
公示期間: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5日
如對公示對象有不同意見,請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我院反映。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電話和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
來信地址: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審判庭
聯系電話:0512-56967323
張家港市人民法院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