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法院)罪犯李衍釗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刑庭 發布時間:2024-01-29 瀏覽次數:6334
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李衍釗,曾用名李昊,男,1990年10月31日生,公民身份號碼320323199010310659,漢族,大專文化,打工,住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泉山森林海小區YF11-1-201室,戶籍地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馬坡鎮馬坡街衛生院宿舍29號。曾因吸食毒品于2011年3月5日被徐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行政拘留十二日;因尋釁滋事于2021年11月30日被徐州市公安局礦業分局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1000元。因涉嫌犯危險駕駛罪,于2023年5月25日被取保候審。經本院決定于2023年12月26日被逮捕,因病未羈押。
本院于2023年12月26日作出(2023)蘇0311刑初492號刑事判決,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天,罰金人民幣三千五百元。現罪犯李衍釗因病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向社會公示,公示期3日(從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5日)。歡迎社會監督,如有情況,請于2024年1月25日17時之前向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反映。
監督電話0516-83637773(督察室)、0516-83637733(刑庭)
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