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罪犯蔡若華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3-11-08 瀏覽次數:2881
徐 州 市 鼓 樓 區 人 民 法 院
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公示
(2023)蘇0302刑更19號
罪犯蔡若華,化名“余莉”,女,1963年4月13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305196304131262,漢族,小學肄業,農民,住徐州市賈汪區大吳鎮西大吳村1組327號。
本院于2022年9月13日作出了(2022)蘇0302刑初27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蔡若華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罰金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之內予以繳納。)案件生效后,罪犯蔡若華以患有疾病為由,申請監外執行。經初步審查,本院已受理。現予公示。
公示期限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節假日順延)。
如有異議,于公示期限屆滿前向本院反饋。
反饋方式:將書面意見提交或郵寄至本院(地址:徐州市三環東路48號,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承辦人:楊濤,電話:0516-80282987)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