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錫山法院)罪犯吳薇葶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的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無錫 發布時間:2023-10-30 瀏覽次數:2107
關于罪犯吳薇葶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的公示
(2023)蘇0205刑更13號
罪犯吳薇葶,女,1988年5月21日生,四川省珙縣人,漢族,初中文化,無業,住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安鎮街道水岸佳苑A區23號1101室。
2023年6月20日,本院作出(2023)蘇0205刑初257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吳薇葶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現罪犯吳薇葶以其懷孕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經查,罪犯吳薇葶確系懷孕的婦女,不宜收監執行。
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決定將罪犯吳薇葶暫予監外執行。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