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思婕因犯危險駕駛罪,于2023年8月3日被本院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現判決已生效。罪犯王思婕以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審理。

根據相關規定,對罪犯王思婕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的審理向社會公示,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