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法院)罪犯孔吉生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泰州 發布時間:2022-07-18 瀏覽次數:2489
罪犯孔吉生因犯猥褻兒童罪,于2021年9月9日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現判決已生效。罪犯孔吉生以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審理。
根據相關規定,對罪犯孔吉生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的審理向社會公示,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罪犯孔吉生因犯猥褻兒童罪,于2021年9月9日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現判決已生效。罪犯孔吉生以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審理。
根據相關規定,對罪犯孔吉生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的審理向社會公示,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