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入獄方還款 幡然醒悟尚不遲
作者:啟東市人民法院 位東 發布時間:2022-08-25 瀏覽次數:4174
8月23日,啟東法院審結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被告人徐某冒險走“彎路”,企圖逃避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還款義務,最終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在法庭上懺悔不已。
拒不履行,無視法院送達文書
被告人徐某與陸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啟東法院于2020年6月30日作出民事判決,判決徐某歸還陸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計154000元。判決生效后,徐某未及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陸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然徐某無視法院送達的執行通知書、執行傳票等文書,未申報財產,也未及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抽絲剝繭,執行干警發現貓膩
啟東法院第一時間依法凍結徐某名下的銀行卡、財付通等賬戶,但徐某卻動起了歪心思,花錢也如往常一樣大手大腳。執行干警發現貓膩后堅持調查,經過多輪線索排查,竟發現徐某將錢轉入母親的銀行卡并綁定微信使用。2021年7月至同年11月,徐某單筆支出超過1000元的大額支出合計21萬余元。調查還發現,徐某接到法院執行通知書后,擅自將經營收入多次用于歸還他人欠款,計人民幣約2萬元。
害人害己,拒不執行終獲刑
本以為徐某會及時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但不曾想其反復試探法院底線,仍不愿償還債務。啟東法院遂決定在2022年8月2日對其實施逮捕。徐某此時才悔不當初,主動與陸某取得聯系,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將債務履行完畢。同時,另外兩起執行案件也均達成執行和解。鑒于徐某認罪悔罪態度良好并妥善處理了債務,啟東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