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受罰不服上訪 法官協調自愿服法
作者:茅小紅 發布時間:2007-04-03 瀏覽次數:1901
本網鹽城訊:日前,因違法超生二胎被處罰的楊某夫婦主動將67000余元罰款交到大豐法院。至此,一起在當地頗有影響的涉訪案件劃上了圓滿的句號,這是該院在非訴執行中積極引入協調機制的又一例成功典型。
被執行人楊某,系某鄉鎮私營企業主,2006年7月因計劃外超生被大豐市計生委依法決定征收社會撫養費67000多元,徐某認為處罰標準和金額過高,向大豐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被維持。后楊某未向法院提起訴訟,也未按期交納罰款,而是聯合本鎮另幾戶超生人員,先后到國家計生委、國家信訪總局進行上訪,在當地造成了極壞影響,大豐市計生委遂向大豐法院申請執行。
受案后,該院領導高度重視,親自召集討論執行方案、制定計劃,并指定經驗豐富的老執行員承辦此案。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克服就案辦案的片面做法,多次到楊某家中積極向其宣傳計生政策及違反計劃生育的危害,轉變其落后的生育觀念,并耐心細致地宣傳執行工作的有關法律,使其明白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必須履行以及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后果。通過多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說服教育,楊某終于認識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的道理,并自動履行了義務。該案的成功執結既贏得了當事人的理解,又獲得地方政府及人民群眾的高度評價,真正取得了執行一案、教育一片、帶動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