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法院優化司法環境經驗在第五次全國行政審判工作會議上獲高度評價
作者:周茸萌 朱嶸 發布時間:2007-03-28 瀏覽次數:1851
本網訊:第五次全國行政審判工作會議
近年來,江蘇全省各級法院以制度建設為重點,以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為中心,以構建依法行政與公正司法良性互動機制為抓手,著力完善公正司法保障機制,積極拓展行政審判職能,為行政審判全面、協調和持續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司法環境。
一是積極推進行政法治建設,努力構建依法行政與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動機制。省法院發揮行政審判的獨特優勢,對全省行政執法現狀、發展趨勢和對策進行大規模的調研并向省委提交調研報告,為“法治江蘇”建設提供決策依據;各級法院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定期交流例會制度,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并選擇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聯合調研,共同提高執法水平。
二是大力加強訴訟協調工作,構建行政糾紛預防化解機制。首先是切實加強訴訟協調工作,堅持把解決行政爭議、化解官民矛盾作為行政審判的出發點和立足點,在堅持公正司法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居中裁判的特殊地位和身份,積極做好矛盾鈍化工作;其次是協助構建行政爭議預防和化解機制,2003年至2006年,全省各級法院共為220件法律、法規、規章和重要規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見,發送司法建議1346件,舉辦各類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座談會2081次,為行政機關培訓授課1389次,有效地從源頭上減少了行政爭議的發生。
三是全面規范行政審判司法行為,著力健全公正司法保障機制。首先是加強了隊伍建設,省法院對全省各級法院行政審判隊伍建設各項指標都提出了量化要求,并作為評價法院行政審判工作的重要指標。目前,全省法院行政審判隊伍建設已取得明顯成效,行政審判庭人員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占16.75%,本科以上學歷的占82.19%;80%以上的法院行政庭庭長進入審判委員會,90%以上的基層法院行政庭配齊了一個合議庭,各項指標均居全國各省市前列。其次是完善了公正司法保障體制,在全國率先改革了行政訴訟管轄制度,建立了行政審判質量效率年度評查制度、非訴行政案件聽證審查制度、行政審判綜合考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