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第五次全國行政審判工作會議200732728日在北京隆重召開。會上,江蘇高院做了大會交流發言,介紹了我省法院優化司法環境經驗,受到高度評價。

    近年來,江蘇全省各級法院以制度建設為重點,以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為中心,以構建依法行政與公正司法良性互動機制為抓手,著力完善公正司法保障機制,積極拓展行政審判職能,為行政審判全面、協調和持續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司法環境。

    一是積極推進行政法治建設,努力構建依法行政與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動機制。省法院發揮行政審判的獨特優勢,對全省行政執法現狀、發展趨勢和對策進行大規模的調研并向省委提交調研報告,為“法治江蘇”建設提供決策依據;各級法院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審判與行政執法定期交流例會制度,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并選擇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聯合調研,共同提高執法水平。

    二是大力加強訴訟協調工作,構建行政糾紛預防化解機制。首先是切實加強訴訟協調工作,堅持把解決行政爭議、化解官民矛盾作為行政審判的出發點和立足點,在堅持公正司法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居中裁判的特殊地位和身份,積極做好矛盾鈍化工作;其次是協助構建行政爭議預防和化解機制,2003年至2006年,全省各級法院共為220件法律、法規、規章和重要規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見,發送司法建議1346件,舉辦各類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座談會2081次,為行政機關培訓授課1389次,有效地從源頭上減少了行政爭議的發生。

    三是全面規范行政審判司法行為,著力健全公正司法保障機制。首先是加強了隊伍建設,省法院對全省各級法院行政審判隊伍建設各項指標都提出了量化要求,并作為評價法院行政審判工作的重要指標。目前,全省法院行政審判隊伍建設已取得明顯成效,行政審判庭人員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占16.75%,本科以上學歷的占82.19%;80%以上的法院行政庭庭長進入審判委員會,90%以上的基層法院行政庭配齊了一個合議庭,各項指標均居全國各省市前列。其次是完善了公正司法保障體制,在全國率先改革了行政訴訟管轄制度,建立了行政審判質量效率年度評查制度、非訴行政案件聽證審查制度、行政審判綜合考評機制。

    經過努力,江蘇行政審判的社會影響力不斷增強,日益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信任。各級黨委人大更加關心支持行政審判工作,從2003年開始,全省各地黨委、人大和政府下發的支持法院行政審判工作的文件有42件,其中僅2006年就達到21件。各級政府更加尊重、支持行政審判。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被訴行政機關是否依法履行應訴義務、是否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是否存在非法干預法院行政審判等事項成為“法治江蘇”合格縣評比的重要指標;江蘇省公安廳規定對各縣市區公安局公安行政案件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率達不到2/3的,要追究相關機關一把手責任。宿遷市委、南通市政府、鹽城市政府等七個市的市委市政府以及海門、東臺等二十多個縣市區黨委政府出臺專門文件,實施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2006年,被告行政機關行政首長出庭應訴案件數達423件,與2005年相比,增加了248件。基本杜絕了不答辯、不應訴、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