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戰線上的“拼命三郎”-記江蘇省沛縣法院執行法官孫德榮
作者:王帥 常擁軍 發布時間:2007-03-28 瀏覽次數:3842
三年積案一周執結 危難時更顯英雄本色
2001年2月,呂永志駕車將丁天航軋傷,經法院審理后,雙方與2003年達成協議:由呂永志賠償丁天航損失25000元。后該案進入執行程序,為了拖延時間,呂某向法院提供羅梅(呂某之妻)、李健做案件擔保人,經申請執行人同意,法院對其暫緩執行。暫緩日期結束后,執行法官發現,呂永志家徒四壁,人不見了蹤影,遂依法裁定終結執行。
功夫不負有心人,3月12日,在沛縣某裝飾城店鋪內發現了正在做生意呂某和其妻子羅梅。看到執行法官,呂某轉身就跑,孫德榮第一個沖了上去,多年的執行生涯鑄造了他強健的體魄,僅跑出一百米便追上了呂某,一把將其抓住。“如果你無視法律的尊嚴,繼續無故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我們不但可以同時拘留你和作為你擔保人的妻子,甚至可以追究你們夫妻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的刑事責任”,孫德榮義正詞嚴的對呂某說。
畏懼于法律的威嚴和孫德榮窮追不舍的精神,呂某當天下午就把拖欠三年的執行款和利息支付到位。一起拖了三年,申請人四處上訪的骨頭案在孫德榮努力下不到一周就執結了,好幾天沒好好合眼的孫德榮笑了。“我最大的欣慰是老賴還錢了”,孫德榮說。
為賴帳銷聲匿跡 為執行不辭勞苦
家住沛縣鹿樓鎮的農民鹿振先與鹿紅芝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沛縣法院一審判決,由鹿紅芝償還原告鹿振先借款40700元。后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原本在縣城做加油站生意的鹿紅芝突然下落不明,原告因身體殘疾無法提供被執行人的具體地址和可供財產線索,該案在2006年12月曾終結執行。2007年3月14日,當事人申請恢復案件執行,孫德榮從尋找被執行人作為案件的突破口。
通過發布懸賞公告、當事人提供線索等方式,得知被執行人在徐州市區做加油站生意,并有幾部運輸車輛。憑著手頭上僅有的線索,孫德榮帶著執行干警一趟又一趟在徐州各個區工商局和車管所查閱被執行人住址,每天天還沒亮就出發,每晚深夜才回家,那段日子,孫德榮沒睡過一個安穩覺,沒吃過一回暇逸飯。憑著這股拼命三郎的勁頭,終于在車管所內查到了鹿紅芝的住址。“最讓我痛恨的是老賴有錢不還”,孫德榮說。
當孫德榮興沖沖趕到那里時,卻是鐵將軍把門,原來鹿某已聽到風聲,躲了起來。好不容易找到的線索怎能放棄!孫德榮來了個“守株待兔”。
一天一夜過去了,孫德榮沒有合眼,時刻注視著鹿某房間的動靜。第二天中午十點多鐘,路邊駛來了一輛桑塔納轎車,看到車牌號碼,他欣喜萬分,這正是鹿某的車輛。他急忙令駕駛員發動車輛沖了上去,瞬時把轎車逼停在一個角落里,孫德榮一個箭步沖了上去,一把拉開車門,望著滿臉倦色卻正氣凜然的孫德榮,鹿某目瞪口呆。
通過查封、扣押車輛以及批評教育等措施,鹿某當天就兌現了執行款。身體殘疾的老人鹿振先拉住孫德榮的手抖動著,連連說,“要不是你,我一分錢也拿不到啊,你是好人啊!”。
這就是孫德榮,執行戰線上的“拼命三郎”,老賴的克星,一名優秀的共產黨員,10年來每年執結的案件都在130件以上,受到省、市、縣各種表彰20余項,其中被徐州中級人民法院授予“個人三等功”四次,被徐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徐州市勞動模范”兩次,被省高院記“個人二等功”一次。面對榮譽,他只是淡淡一笑,“干執行不苦不累是假的,但想起權利人那無助的處境,想起老賴那囂張的氣焰,想起案件執結后同事們那會心的一笑,所有的付出與努力都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