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鐵梅:淺談法院文化建設的意義、現狀及其個性化體系的構建
作者:尤鐵梅 發布時間:2007-03-12 瀏覽次數:4071
任何事物都是發展的,社會的發展、文明的進步,總是不斷地把一些原本處于潛隱狀態的理念和價值觀等推到歷史的前臺,成為我們生活和工作的內容、目標和追求。法院文化也是如此,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日臻完善,法治時代的日趨臨近,現有的法院建設平臺迫切需要尋找和搭建新的更加有效的目標體系,來不斷適應和提升法院工作和法院形象。因而,法院文化建設的提出不是偶然的,而是歷史的必然,既可以說是我們法院建設中必然要遇到的新問題,也可以說是我們前進過程中必然要攀登的一個新的價值平臺。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現在要回答什么是法院文化建設、怎樣開展法院文化建設,尚無答案或尚無標準答案。作為一名基層法院院長,也非常應該有這樣的敏銳性和責任感,來深入思考這個問題,來嘗試回答這個問題,為法院文化建設的開展和繁榮獻計獻策,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下面,我試著談一談自己的粗淺想法。
一、法院文化建設的現實意義
1、法院文化建設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必要補充。社會主義文化是我們民族文化的根,而社會主義文化這棵大樹能否繁茂,離不開各支系文化的繁榮。法院文化作為應時代需要而綻放的一個文化新枝,必然會成為社會主義文化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逐漸融入歷史文化演進的步伐,以獨有的魅力和姿態,陪襯和補充社會主義大文化。
2、法院文化建設是當代法制文化建設的重要構成。法制文化在我們的生活中早已不再陌生,法制文化應該是法院文化的先覺者,在艱難的跋涉中為法院文化或者說司法文化建設趟出一條自我發展的路。法院文化的覺醒和加入,必然會成為法制文化的新生力量和重要構成。
3、法院文化建設是完善審判職能的有效載體。隨著社會的發展,現在當事人的文化和法律水準已經有了質的改變和提升,過去那種兩、三頁裁判文書就能斷清一件案子,大概念法理就能讓當事人服判息訴的裁判時代已經過去了。法官首先應該是一個文官,一個沒有基本文化素養的法官,即使他業務水平很高,也未必能完成一份能講透法理、情理和道理,讓當事人心悅誠服的裁判文書來。因而,多元化的法院文化建設必然要成為法官學習文化、運用文化,更好地履行審判職能的有效載體。
4、法院文化建設是樹立法院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舉措。法院文化建設所服務和順應的,到什么時候都不能脫離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這一核心主題。司法大宣傳、大信息、大調研時代的到來,迫切需要人民法院能夠獨立地承當起自主宣傳、自我推介、積極改造和營造良好的司法裁判環境的職責,更及時、更高效、更有針對性地開展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執法的宣傳活動,更加人文化地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
二、當前法院文化建設的現狀
1、當前的法院文化建設處于加速發展,比較繁榮的階段。客觀地說,法院文化建設的提法是新近提出來的,但法院文化建設的摸索和實踐其實早已開始,只是沒有上升到應有的理論高度而已。而外在地看,應該說當前的法院文化建設確實處于一個加速發展、相對繁榮的階段。經濟的發展,新的理念和新的價值觀的不斷出現,在一定程度上自覺或不自覺地有力地推動著各地法院,在相對完成了基本基礎建設之后,有了更多的財力和精力把目光投向了物質之外的目標,也可以說法院文化建設的原始積累階段已經完成。
2、當前的法院文化處于形成一定特色,而特色又相對不夠鮮明的階段。從整體上看,當前的法院文化建設還是形成了一定的特色的,相當一部分法律專業人才的引進,為法院文化建設提供了較高素質的人力資源,審判活動的規范化、裁判文書說理性的加強等就是一個比較有力的證明。這樣的特色主要在于規范審判程序、強調人本、加強調解等機制的導入,使法官業務素養的外延被擴大到很多領域,迫使法官自覺不自覺地向法律業務之外尋求息訟止紛的技能和技巧,使法院建設的文化色彩濃厚了許多。而說它特色不夠鮮明,主要是指部分法官對法院文化的內涵還沒有認識,或者說即使有了一點認識,也大都停留在搞活文體活動,豐富文化生活這樣一個淺層階段。
3、當前的法院文化處于在效仿中尋求定位,又在被動定位中重復效仿的階段。上升一層說,或者說更為理性地觀照,當前的法院文化自覺者還是大有人在的。但由于缺乏明確的方向和全局性理論支持,法院文化建設尚且處于一種呈隱性流行的狀態,往往一提法院文化,聞者紛紛跟進,但又自我創新、開拓不足,大多只在小圈子里學習、效仿、比照,跳不出,也不知道向什么方向躍進。而這樣的相互模仿,又直接導致一些并不成功的做法,只是由于它的先發性而被作為所謂的經驗模式被過多地照搬照套,使這項探索性工程陷入重復效仿的怪圈。
三、法院文化建設的發展方向及個性化體系的構建
法院文化建設應該成為文化建設和法院建設有效溝通、相互搭載,從而實現雙贏的一個上好的載體和現實平臺。但法院文化建設首先是法院建設,其次才是文化建設,文化建設必須也必然要服從和服務于法院建設這一主體目標。這樣一來,就有了一個方向性或個性化體系的構建問題。
1、法院文化建設應該在社會主義大文化建設的統一架構中找準定位。法院文化作為社會主義文化的一個支系,絕不脫離或超越社會主義文化本身而另謀“高就”。西方司法文化確有其合理和先進的一面,但我們必須看到,它的滋生土壤和它自我完善的價值歸依畢竟和我們大相徑庭。我國的階級性質要求的司法公正是滿足絕大多數利益群體的公正,而西方司法公正更多的追求的是絕對化的公正。因而,我們的法院文化建設必須在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價值體系中找準定位,絕不能盲目拿來,而應該在堅持社會主義價值觀念的基礎上,自營特色,與時俱進。
2、法院文化建設應該努力追求與時代文化的有機融合。法院文化建設是人民法院與時俱進的結果,時代文化以其特有的先進性廣為人民大眾接受和喜愛。法院文化建設絕不能漠視時代文化的流行,而應主動學習、借助其先進載體,積極參與時代文化建設,大力推介司法理念、法官文學,興辦專業媒體,多渠道參與社會競爭。比如,前階段最高院在央視等主流媒體開展的“法官十杰”評選就是一個不錯的嘗試。3、法院文化建設應該立足人本,以提高法官素質為詣歸,積極開展經驗交流和學術研討活動,形成法院文化建設的鮮明特色。法院文化建設說到底,還是要以文化為實現手段,以法院建設為實現目的,借法院文化的外殼,求法院建設的內質。法院文化從主體上來說應該等同于審判文化,就是要使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上升到文化的層次,具有司法加文化的獨特色彩,使法官運用法學審理案件猶如運用文學,具備更加濃厚的人文色彩、人性色彩、人本色彩。這樣的目標,說到底要求我們的法官必須具備博學、練達、寬厚等超常的水平和能力。因而,我們法院文化建設要想形成特色,有所作為,必須在提高法官素質上下功夫,打造平臺、創新辦法,積極開展審判經驗和學術交流研討活動,切實打造“學習型法院、學習型法官”,使法官成為在具有扎實法學功底的基礎上,盡快獲取更多、更為有效的審判經驗,盡快具備更為全面的綜合司法素養,以學者的博學、以智者的練達、以長者的寬厚審判好每一起案件,弘揚審判文化,展現當代法官的文化和精神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