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我的自家人,只要你在栟茶一天,我保證不再去上訪了。”上訪戶老陳拉著我的手激動地說。

 

老陳年過六旬,有點殘疾,平時主要靠輪椅活動。與老陳相對而住的是鄰居唐某。老陳的住宅位于唐某住宅北側,但兩家住宅墻體并不平行,存在一定角度,形成兩宅東側墻體間距不足1、西側墻體間距達到2多的建筑格局。

 

2009年,老陳想在兩宅西側墻體之間安門裝鎖。唐某對此則極力反對,因為老陳想把門樓頂在鄰居唐某住宅后墻上砌建,兩家人自此發生糾紛。老陳從此走上了上訪路。當地鎮政府、國土部門也對此事進行了多次協調,但因老陳對砌建門樓的地方不具有土地使用權,因而對老陳的上訪訴求也是無可奈何。20121130,老陳以排除妨礙為由將鄰居唐某告上法院。兩級法院審理后均駁回了老陳的訴求。盡管有了法院判決,但出于對結果的不滿,老陳依然不斷給有關部門寫信,去有關機關上訪。

 

2013年,我剛到栟茶法庭擔任庭長,對此也是束手無策---老陳的要求不僅侵害他人利益,而且也不合法,滿足他的要求顯然是不可能的,但又不能放手不管。

 

每一次面對搖著輪椅來到法庭的老陳,我都放下工作,認真傾聽老陳的訴求,但更多的也只是無奈。

 

慢慢地,我發現了老陳的規律,兩個星期左右一定會到法庭上來一次,基本不間斷。雖然一直感覺幫不上忙,但我還是想到了:老陳行動不便,盡管他的訴求不一定正當,但是讓年過六旬的殘疾人老陳每次搖著輪椅來法庭,我還是隱隱感到了不安。“知道群眾要來找我,為什么不主動上門服務群眾呢?”于是,我決定在老陳趕到法庭之前,先去看望他,在傾聽老陳訴求之余,和他拉拉家常。漸漸地,連老陳自己都習慣了,他不再來法庭,也不再到處寫信,他知道兩周左右我一定會去他家,傾聽他的訴求。

 

99上午,我帶著禮物再次看望老陳。一年多來,我已經將看望老陳看得跟回家一樣平常,時不時地會給老陳帶上點東西。坐在輪椅上的老陳激動地拉住了我的手,從他心頭涌出了開頭那段話。

 

一年多的堅守,換來了老陳“不算承諾的承諾”。 “你就是我的自家人”,這并不是什么榮譽,甚或都算不得什么褒獎。在老陳的眼中,或許他并沒有感覺到他理解的“公平正義”,但我感覺,他至少感受到了我們的態度,感受到了司法服務的溫度。而于我而言,看望還會繼續,我只是希望,有一天我的行動能夠解開老人心中的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