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是法院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的首要任務,是加強和改進法院工作的強大動力,是審判工作應對新要求、解決新問題、實現新跨越的現實需要。實踐充分證明,沒有思想的解放,沒有工作的創新創優。必須堅持解放思想、創新創優,深入推進法院工作,努力實現十七大對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一、解放思想,要在理念思路上求新

1、職能要有新認識。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擔負著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調處民商事糾紛,促進經濟協調發展和社會安定的重要職能。既是和諧社會的保障力量,也是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力量,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擔負著重大歷史使命。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加快,各項改革進入了關鍵時期,也是各種矛盾糾紛的多發期、易發期和高發期。從響水法院受理案件數量來看,由2004年的2000件增長到2007年的近4000件,年均增長達到16%。在這些矛盾糾紛當中,不少是涉及群體的、利益關系復雜的、各方對立尖銳的糾紛,不僅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更影響到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并且,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深入推進,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一是和權利意識不斷提高,依法處理糾紛已經成為人民群眾的內在需要。可以說,社會發展對法院的依賴、人民群眾對法院的要求超過以往任何時期,法院將承擔著更加重大的政治責任、社會責任和法律責任,做好法院工作意義重大、任務艱巨、使命光榮,我們必須進一步明確法院工作在服務大局、保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各種紛爭,促進社會和諧進步。

2、目標要有新定位。發展沒有止境,工作只有更好。過去的幾年是法院建設力度不斷加大的幾年,審判工作、法院改革、隊伍建設、基層基礎建設、司法監督等各項工作都取得了長足發展,人民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可以說,人民群眾對司法的信賴好過以往任何時期。就我院來說,經過幾年的開拓奮進,法院各項工作躍居全市、全省基層法院前列,被省高院記集體一等功。但只能說法院工作又到了一個新的起點。我們必須堅持跳出審判看審判,跳出法院看法院,深入踐行公正效率主題,結合全市法院審判質效五升五降和各項工作進位爭先要求,在法院整體目標上,堅持高標準定位,在獲得全省法院集體一等功的基礎上,努力爭創全國優秀法院。為此,必須牢牢堅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抓住重點和關鍵環節,切實加強和改進司法審判、法院管理、司法為民等各項工作,不斷創造服務發展新業績、開創法院工作新局面,回應社會群眾對司法工作更高要求的期待。

3、評價要有新標準。法院為民辦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根本的評價標準只有一個,就是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社會認可不認可。實事求是講,法院辦案不可能讓各方面都滿意,但這不能作為我們辦不好案借口。過去,我們習慣自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片面地依賴法條作為評判依據,只要辦案沒有違反法律規定,不管社會觀感如何,自認為辦了一個好的案件,導致社會評價和自身評價不一致,甚至落差很大。其實,適用法律正確只是好案件的前提,離辦好案件還有距離,現實中,不少案件雖然幾經上訴都維持了,但社會仍然可以對其中的一些案件做出較差評價,這是為什么,不是法院沒有依法裁判,而是法官機械辦案,忽視了文化、風俗、道德等等非法律方面的因素。其實,真正稱得上精品案件的,不僅適用法律正確、而且還要經受得住社會主流道德標準的評判,讓絕大部分人滿意。所以,必須以思想解放為先導,轉變觀念,用新的、能夠被社會群眾認可的標準來評價自身工作,使法院內部評價與社會評價更加協調一致。

二、解放思想,要在方法措施上求新

1、審判改革有新舉措。審判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是法院工作在新基礎上取得更大發展的動力所在。司法改革要堅持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按照最高院二五改革綱要的總體部署,積極探索實現公正、高效、權威審判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前不久召開的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會議上,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林祥國省對司法改革工作提出了四個牢牢把握的總體要求,即:牢牢把握堅持黨的絕對領導這個政治原則、牢牢把握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這個總體目標、牢牢把握人民群眾是否滿意這個檢驗標準、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基本國情。以上是我們推進新一輪法院改革需要堅持的方向和準則,不能有絲毫的偏離。要以“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規范司法行為”為重點,研究制定深化法院司法改革的思路和舉措。一要在便民服務上進行改革,圍繞便民、利民、保民,進一步推出保證群眾訴權、降低群眾訴累新舉措;二要在促進公正上進行改革,圍繞不辦錯案,保證人民群眾切實利益和社會公平正義;三是在提高效率上進行改革,圍繞不讓正義遲到,實現盡快化解紛爭的目標;四是圍繞權威進行改革,圍繞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使審判結果更加得到社會的認可。今年4月份,響水法院與司法局聯合設立調解工作室,邀請人民調解員駐點法院開展訴前調解,目前受理案件110件,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審判管理有新力度。年初,最高院印發了《關于開展案件質量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全國法院將統一審判質效評估體系。新評估體系包括審判公正、審判效率、審判效果三大指標,統一了審判評估標準,也使審判管理更加科學與規范,是法院審判工作一項指導性文件,必須以此為依據加強和改進審判管理。一是要進一步優化組織領導,選優、配足審判管理隊伍,把業務素質過硬的法官選配到審判管理崗位上來;二是進一步深化司法規范化建設,建立健全審判責任體系和監督機制,審判管理工作機制、審判監督制度、深入推進審判公開,全面實施陽光審判,增加司法工作透明度。三是加大考核獎懲力度,進一步完善法官業績考核辦法,把審判質效與法官切身利益掛鉤,增強法官辦好案件的責任感和榮譽感。在審判管理工作中,要堅持解放思想,積極推進思路創新,完善各項工作運行機制,提高運行效益;要堅持嚴格管理,進一步加大案件評差的力度,在評差的內容和密度上做文章,要加大審判質效分析工作,努力發現審判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苗頭性問題,提出并落實解決問題措施,促進審判工作健康發展。

3、隊伍建設有新機制。一是人才保障機制。作為經濟欠發達地區法院,人才缺乏是是一個突出現實問題,不少法院已經出現人才斷層情況,影響到法院正常辦案。目前,我院超過一半的審判業務庭職能保證一個合議庭。為突破人才瓶頸制約,我們堅持解放思想,多方積極爭取,設立專項人才引進資金,并與高校合作,在我院建立學生實習、研究基地,并讓更多學子了解并到院來就業。二是完善監督機制,包括組織機制、運行機制、獎懲機制。最高院王勝俊院長指出,權力如果失去制約監督,就會出現濫用甚至產生腐敗。必須牢固樹立以監督促進公正理念,不斷深化對審判、執行監督工作,逐步形成了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監督機制。一方面,以全面貫徹全國法院新的質效評估體系為主軸,以業務監督為重點,加強審判質效管理,完善崗位目標責任制,加強內部監督。另一方面,以貫徹貫徹落實《監督法》為主軸,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深入推進陽光審判,增強審判工作透明度,強化外部監督。要突出抓好落實工作。在完善有關制度的同時,加大落實制度的工作力度,強化日常督查指導工作,加大教育預防和違紀處理力度,進一步強化審判紀律,認真落實各級政法委和法院條規禁令,進一步落實審務公開制度,嚴格執行立案、庭審、執行規范要求,深入推進司法規范化建設。

三、解放思想,要在工作業績上求新

1、服務大局有新局面。牢牢把握十七大對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主動融入改革發展穩定大局、融入構建和諧社會的時代主題、融入黨委政府的各項中心工作,堅定不移地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凸顯法院工作在小康社會、和諧社會建設中重要的保障和促進作用。堅持嚴打不動搖,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特別是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盜搶、故意傷害等多發性案件,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積極穩妥處理民商事和行政糾紛,特別是涉農案件,發揮人民法院作為平衡社會利益調節器和緩解矛盾沖突減壓閥的作用,全力構建和諧的社會關系,開創“平安響水”建設新局面。主動對接沿海開發工作,及時處理項目建設糾紛,維護良好發展勢頭。積極化解合同、金融、勞資等糾紛,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做到既執行法律又執行政策,既堅持原則又保持靈活,注重實際效果,避免機械辦案,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開創司法工作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新局面。深入開展服務全縣企業改制工作,妥善審理企業破產案件和改制糾紛,加大對涉及改革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審理,通過法律手段破解制約發展的各種矛盾,保障經濟體制改革順利進行,開創司法工作保障改革新局面。

2、司法為民有新作為。司法為民是三個代表思想在法院工作中的具體體現,是法院工作的根本指導思想。最高院王勝俊院長在珠海法院視察時指出,法院工作要在三個方面下功夫,其中之一就是要在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上下工夫。作為基層法院,必須要把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眾、在感情上愛護群眾、在工作上服務群眾,通過司法手段,千方百計為群眾解難分憂,讓人民群眾滿意。要認真貫徹司法救助和執行救助有關規定,保護社會弱勢群體訴權和民生權益,體現司法人文關懷;要進一步完善巡回立案、網上立案、口頭立案等立案機制,切實解決群眾“立案難”問題;積極開展釋法工作,通過設立導訴臺,發放訴訟指引、風險告知等引導群眾訴訟;及時妥善處理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糾紛,促進勞動和諧、家庭和諧、鄰里和諧;繼續開展送法進社區、送法進校園活動,積極開展巡回辦案活動,提高全社會知法、守法、用法水平。要把司法審判與調解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充分利用人民調解、律師、行政機關等社會調解資源,努力構建與社會調解相結合的大調解機制,大力推進訴前化解紛爭工作,促進又好又快案結事了,降低當事人訴累。

3、審判質效有新提升。以建立公正、高效、權威的審判工作為目標,認真踐行公正與效率主題,按照新的審判質效評估體系的要求,全面加強審判管理,深入開展審判質效創優活動。加強質量建設。如果裁判不公,人們非但不能形成對司法的信仰和遵從,反而會產生對抗和抵觸。堅持以公開促公正,全面實施立案公開、庭審公開、證據采信公開、事實認定公開、法律依據公開、判決理由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過程公開,同時嚴格法律程序辦案,嚴格按照實體法規定裁判案件,確保能在審判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加強效率建設。正義需要以最快的速度實現。遲到的正義會使法律蒙羞。要進一步加強案件流程管理,進一步擴大簡易程序審理案件范圍,切實加強調解工作,積極探索非訴化解矛盾糾紛新機制,縮短案件審理周期,盡快實現當事人訴求。樹立司法權威。對新類型、重大、敏感案件,要加強研究,審慎下判;對案件的處理,處理考慮法律效果,還要考慮社會效果,確保案件審理得到社會群眾的肯定,從而使生效法律文書得到更好地執行,樹立法律、法官和法院的權威。在工作中,既要抵御權力、關系、人情等各種因素的影響和干擾,更要管住自己,嚴防自身不正、不硬,要把每一起案件的辦理、每一件事情的處理都當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具體實踐,努力從實體上、程序上、時效上全面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

法院工作發展的過程就是解放思想的過程,就是創新創優的過程,只要我們堅持與時俱進,頑強拼搏,爭先創優,把解放思想有機融入到法院各項具體工作中去,就一定能不斷開創法院又好又快發展新局面,奪取審判工作服務和諧社會、小康社會建設新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