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神圣的審判臺前,您是否會想起:為什么鮮花裝點著春天,碩果成熟于秋天?為什么雄鷹翱翔于藍天,駿馬奔馳于草原?您是否知道,這一切,無不源于一種叫熱愛的情感、一種叫無悔的追求?

1988年,當年輕英俊的胡根平懷著一顆赤誠之心,踏進法院大門的時候,就暗下決心:干好工作,當一名優(yōu)秀法官。經過十余年的磨練和摔打,他從一名書記員成長為民一庭的業(yè)務骨干,用實際行動實現了自己的諾言。他主審案件2000余件,其中重大、疑難案件400余件,連續(xù)7年結案數居全院第一,無一錯案,無一上訪,調解結案率達52%以上,當事人對案件滿意率達98%。辛勤的工作,得到了領導和同志們的認可,他先后獲得了“全省民事工作先進個人”、“省人民滿意的法官”、“市勞動模范”等一系列殊榮。

在辦案過程中,他牢記“司法為民”的宗旨,運用深厚的法學理論知識,把“法與情、法與德”有機地融合在一起,有效地化解了社會矛盾。他深切地感受到,公平、正義是老百姓最樸實的需求。他十幾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崗位上默默書寫著廉潔奉公、一心為民的感人故事。

20047月,胡根平受理了一起房屋遷讓糾紛。某機械廠為職工建了一棟宿舍,竣工后,其中一套住房卻被建筑公司的李某強行居住,雙方交涉一年未果。機械廠訴至法院,要求李某讓出住房,交納一年的水電費用。經審理,胡根平很快查明了事實,被告李某強占住房毫無道理。案件看起來非常簡單,調解不成完全可以當庭宣判。沒想到,庭審后,原被告情緒異常激動,原告警告李某:“法院判決后,必須讓出住房,否則就封門堵屋。”被告李某也不示弱,聲稱:“家有農藥兩瓶,誰敢封門,就死在房中。” 憑著十幾年的辦案經驗,胡根平敏銳地感到,案件可能另有隱情,簡單地判決,可能會激發(fā)他們的矛盾,甚至不利于以后的執(zhí)行。

為了弄清案件背后的原因,胡根平多次來到被告家中,向李某講述法律,告知他維權的合法途徑,講明其強占住房的錯誤,逐步打消了李某的顧慮,使他主動說出了事清的原委。原來,因機械廠拖欠建筑公司的部分工程款,作為承包方之一的李某無法取得全部的報酬,而家中老人臥病在床,子女的學費都難以交納,生活陷入困境,急需用錢,只好強占住房,要挾原告支付欠款。看著李某窘困的生活現狀,胡根平拿出自己的500元錢,對李某說:“馬上開學了,先給孩子交上學費。”李某感動不已:“這錢就算我借你的”。

為了徹底解決矛盾,胡根平又多次找到原告和被告單位的領導進行協(xié)商,誠心幫助他們解決問題,胡法官嚴謹細致的工作作風,贏得了幾方當事人的信任。在他的調解下,機械廠與建筑公司終于明白了長期對立的危害,心平氣和的達成了還款協(xié)議。案件的癥結解開了,李某很快從單位拿到了承包款,他高興地當天就收拾了行裝,并主動將住房鑰匙交還給原告。看到僵持一年的糾紛,不到1個月就調解結案,原告也爽快地放棄了其他訴訟請求,雙方握手言和。結案后,他們都高興地來到法院,對胡法官表示感謝,被告李某還從剛拿到的工程款中取出1000元硬塞到胡法官手中,被胡根平婉言謝絕。

每當圓滿處理了案件,看到當事人歡欣的笑容和感激的淚水,胡法官的心也會隨那笑容一起飛揚。因為他知道,那是天下最真切的笑,那是天下最感人的淚,那是用金錢無法買到的真情,那也是對他辛苦工作的最大回報。

讓我們一起低下頭來,凝神看一看配戴在法官胸前的那枚紅色徽章,徽章上那架熠熠生輝的金色天平,它是那樣的潔凈、那樣的明亮。當我們用汗水、血淚細心擦亮胸前天平的時候,天平之光將在百姓的心中化成為永恒!這就是我們最寶貴的財富,這就是無數法官無悔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