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侖,這位被黑格爾譽為“馬背上的世界精神”的人物,由于著名的滑鐵盧戰役而成為軍事上的失敗者。但又由于一部著名的法典,成為了西方立法史中一座偉大的豐碑。

法國歷史上的法律淵源是極為分散的。從王權統治時代開始,法國就一直在從事制定統一的民法典的努力,但最終由于政治與人事的原因均告失敗。1799年,剛剛通過政變掌握政權的拿破侖,懷著“作為一個偉大立法者”的雄心,開始編纂法國民法典的歷史偉業。

拿破侖任命了一個由4個人組成的法典起草委員會。這4個人平均年齡都在60歲以上,是經驗豐富、注重實用的法律實務家。起草委員會僅用了4個月就完成了草案。但是,草案在法案評審委員會上遭到了共和主義者的反對,認為民法典草案只不過是“對羅馬法奴隸般的模仿和枯燥無味的編集物”。面對如此境況,拿破侖展現了一個軍事家和政治家的魄力和手腕。他首先宣稱,法國“不能以形而上學來進行統治”,并利用自己絕對的權力將評審委員會的法定人數減少一半,將所有持敵 視立場的委員全部清洗出局。一年以后,草案在沒有任何異議的情況下獲得通過。

在《法國民法典》起草過程中,拿破侖傾注了極大心血。 在參政院審議起草委員會的草案的102次會議中,拿破侖至少在57次會議上作為主席扮演著重要角色。而且,正如法學家索雷爾所指出的,在參政院的所有人中,“就一針見血點出問題要害的能力、觀點的恰如其分以及辯論的有力而言,他是無與倫比的”。在許多次會議上,這位當時年僅34歲的國家元首,經常打斷一些繁瑣無益的枝節爭執,通過明晰簡潔的提問將討論帶回到實際而具體的問題之中。對于法典的重心與風格,拿破侖多次強調,立法的重心應當是生活現實,而不是一些瑣碎的法律枝節和生澀的法律概念。這導致許多民法典的起草人在選擇每一個詞句的時候,都會不自覺地捫心自問:這樣的表達是否經得起拿破侖這樣不懂法律 的精明的外行人的批評?由于拿破侖的影響,《法國民法典》在風格與語言表述方面,既生動明確又淺顯易懂。

拿破侖在《法國民法典》的實體內容上,也留下了鮮明印記。如,在民法典的價值取向上,拿破侖“對于堅固的父權結構家庭制度的擁護是堅定的和有說服力的”,這種思想在《法國民法典》 中有明顯的體現。更為突出的是,在《法國民法典》中,有些法律規定只能通過他的個人原因才能夠得到合理解釋。比如,當拿破侖在1802年的全民公決中獲得 終身執政職位和指定繼承人的權力后,由于他當時的婚姻未能生育,另行結婚或者收養,無疑是其獲得繼位者的必然選擇。因此,拿破侖才強烈支持合意離婚和收養制度。

拿破侖對這部傾注了心血的民法典是極為珍惜且引以為榮的。這首先表現在他禁止對法典進行任何形式的解釋。而且,在拿破侖的戎馬生涯中,《法國民法典》也常常緊隨于軍旗之后,被拿破侖作為“革命的法典”強行施加于被征服地,企圖通過法典統一整個歐洲。最終,理想的破滅源于一場著 名的失利。但是,即便當拿破侖被流放到圣赫勒拿島之時,提及民法典他依舊不無自豪:“我的光榮并不在于贏得了40場戰役,因為滑鐵盧一役就使得這些勝利黯 然失色。但是我的民法典卻不會被遺忘,它將永世長存。”歷史證實確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