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翁“忽悠”43戶農民50余萬元
作者:孫發 發布時間:2007-06-26 瀏覽次數:1685
本網徐州訊:睢寧縣63歲的 農民歐某,自己無錢辦廠,卻向村民非法吸收存款五十余萬元,結果因經營不善,導致43戶借款農民血本無歸,自己也被判刑入獄。日前,睢寧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被告人歐某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又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
現年63歲的歐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系村里的“能人”,在村民的心目中一向比較守信用。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其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