譜寫司法為民曲-記豐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王萍
作者:劉秋蘇 韓艷 發布時間:2007-06-21 瀏覽次數:3584
正直、干練、勤懇、執著,這就是徐州市豐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王萍給人們留下的印象。正是這份正直和執著,使她在多年的審判生涯中,譜寫了一曲曲動人的司法為民曲。
細致入微:她不放過任何一個彰顯公正的細小環節
審判工作關乎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它不僅需要嫻熟的專業知識,還需要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王萍深知,忽視任何細節都有可能司法不公。2006年3月,在審理劉某訴鄧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原告要求被告歸還欠款,而被告辯稱借款是事實,但起訴已超過訴訟時效。該案的還款期限為
追求和諧:她用調解維護了群眾利益
2007年5月,王萍受理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當事人雙方既是鄰居,又是親戚,但矛盾已經激化,原告激動地說:“這事如果再不有個交待,一個都過不成?!痹瓉?/SPAN>2001年,被告承建某工程,原告為其提供砂石,但因雙方未訂立供貨協議,也沒有對方簽字的供貨清單,故遲遲無法結帳。按理說,舉證的責任在當事人,此案既無書證,又無其他證據,法律事實不成立,完全可以不予保護。但王萍并沒有這樣簡單處理,而是立足于化解矛盾,經耐心釋法說理做工作,使這起拖了6年的糊涂帳得以一朝清償,這對鄰居親戚握手言和。
無私奉獻:她用真情和汗水書寫忠誠
這是一起侵犯土地承包經營權案,接到案件后,細心的王萍通過認真閱卷發現原告起訴的爭議土地原系原告的承包地,在2001年9月村委會與原告37戶村民中的36戶簽訂了土地承包協議書,以“反租倒包”的形式,共租用原告土地89.6畝,并未約定租賃期限,租金抵作原告的“三糧五錢”。村委會租下該土地后便將該地承包給其他村的人種植蔬菜,后因故蔬菜無法種植,土地拋荒。
一塵不染:她身上體現了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氣
由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在審判中經常會遇見請客說情的現象,每當此時,王萍總是提醒自己:廉潔才能秉公辦案,廉潔才能嚴肅執法。作為人民法官,只有一身正氣、兩袖清風,才能取信于民。在審理孫某與王某債務糾紛案中,被告是某企業廠長,社會關系復雜,影響力較大,原告起訴到法庭后,疑心法庭偏袒被告,拿出2000元錢要王萍照顧。王萍嚴厲拒絕,當事人只好把錢收了起來。最后經過王萍嚴格審理和細致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當庭履行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