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回娘家一去不復返 法院缺席判夫妻離婚
作者:王錦輝 發布時間:2007-05-29 瀏覽次數:1631
本網南通訊:2007年3月,南通開發區法院審結一起外地人回娘家后,不肯返回本地夫家而導致的離婚案。
本地某男經人介紹與一外地打工妹相識,雙方互生好感,
法院經審理認為,男女雙方結婚后夫妻感情尚可并生有一女,雙方已經組建和美的三口之家,但女方自2002年2月回娘家后一直沒有回家,雙方分居已滿2年,女方作為妻子沒有盡到相應的責任和義務,故認定夫妻雙方感情已經破裂,遂判決雙方離婚。鑒于婚生女在女方離家后一直由男方撫養,女方沒有盡到相應的撫養義務,現仍是去向不明,故考慮有利婚生女的健康成長,法院判決由男方撫養婚生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