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意要與前夫合墓 絕癥妻子訴求離婚 法官調解遂其心愿
作者:展飛 曹味東 發布時間:2007-04-12 瀏覽次數:2054
本網泰州訊:身患晚期肺癌、瀕臨死亡的中年婦女陳某,要求在其死后與前夫合墓,這一要求被后夫拒絕后,遂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與后夫解除婚姻關系。近日,江蘇省靖江法院孤山法庭調結了這起特殊的離婚案,了確原告臨死前的心愿。
陳某的前夫于1999年生病去世后,陳某孤苦一人,上要伺奉公婆,下要撫養剛滿11歲的兒子小孫,生活得異常艱難。2003年經人介紹與離異單身男子田某相識。當年6月兩人舉行結婚儀式,2004年4月補領結婚證。田某也有一個兒子。由于雙方均系再婚,兩個孩子在讀中學,負擔較重。婚后,兩人開辦了一家排檔,日夜操勞,生活條件稍有改善。不料,去年8月陳某經確診晚期肺癌,半年的治療,耗盡了兩人所有積蓄,還債臺高筑。
陳某見自己活在世上已不多日,要求去世后與前夫合葬。田某想到陳某與自己離婚了,自己將來去世后,按當地習俗,沒有人與其合墓,自己豈不成了孤鬼了?田某不能接受陳某死后與其前夫并墓要求。陳某的的親生兒子為完成母親的心愿,多次至婦聯、民政局、司法局求助。今年3月7日,陳某提起離婚訴訟。
靖江法院孤山法庭受理此案。3月中旬,陳某病情惡化、臥床不起,副庭長王新妹與承辦法官,會同婦聯的同志,多次做雙方當事人及其家屬的調解工作。法官從我國法律離婚的規定、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性、對民間習俗要區別良莠、婚后原告對被告的關愛等方面對田某進行勸導。田某終于同意離婚,滿足陳某的最后心愿,并自愿清償為陳某治病所負債務,另貼補陳某一萬元。同時表示在陳某去世后,仍然會一如既往地關心繼子小孫。
調解結案后,陳某滿含熱淚,拉著王新妹的手,哽咽得說不出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