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紀檢委、政法委聯合發出通知---嚴禁抗拒干擾阻礙法院執行工作
發布時間:2004-07-26 瀏覽次數:1797
通知嚴肅查處五方面的違法違紀行為:一是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亂批“條子”,亂打“招呼”,非法干預、阻礙人民法院依法執行的行為;二是為本地區或部門的利益,制定違反法律的規定或文件,或者對具體案件制發函文,阻礙和限制人民法院依法執行的行為;三是企業及其負責人為逃避執行而轉移,隱匿甚至私分公有財產,以及煽動群眾鬧事,阻撓法院依法執行的行為;四是負有法定協助義務的機關、單位和個人,拒不履行協助執行義務的,特別是人民法院異地執行,當地有關部門消極應付或拒絕協助的行為;五是利用企業改制、資產重組規避法律、轉移財產,逃避債務或使“債務空懸”或者搞假破產,假抵押逃避債務的行為。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政法委要為法院執行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堅決支持法院排除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抵制不當干預,堅決支持法院依法獨立地行使執行權;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協助法院開展執行工作;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加強人、財、物等方面的投入和保障,確保為法院開展執行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
文章出處:轉載自中國法院網
文章作者:高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