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京口法院近五成行政案件和解撤訴 行政審判通過協調化解社會矛盾成效明顯
發布時間:2005-12-16 瀏覽次數:1662
鎮江京口法院在行政案件審理中,堅持“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原則,每一起案子法官都多方做當事人的工作,努力消除“官”、“民”雙方分歧,在承辦法官耐心做雙方當事人工作的基礎上妥善解決的問題,盡力促成案件當事人之間達成和解,是京口法院行政審判工作的一大亮點。從一年來的審判實踐來看,通過協調,以和解的方式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是一條有效解決行政爭議途徑。今年所收80多起行政訴訟案件中,通過法院做協調工作撤訴的案件有40多件,撤訴率接近50%。這一途徑既減少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也降低了司法成本。更為重要的是,這一途徑解決了行政案件訴訟程序走完,而案件不完,當事人仍申訴、上訪不斷的尷尬局面,有利于穩定司法秩序,社會秩序。
文章出處: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楊維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