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涉訴矛盾糾紛數量不斷攀升的情況下,蘇州相城法院堅持能動司法理念,積極創新工作思路,適度延伸審判職能,大力探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舉措。

 

20101季度,全院收案總量同比去年基本持平,但收案上升幅度回落32個百分點;民事案件同比回落23.37%,民事調撤率81.42%,位列全市基層法院第二;行政案件撤訴率100%……不斷提高的各項審判質效指標顯示,該院的扎實工作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審查前置  規范借貸促管理

 

2009年下半年,陸續有數十名當事人以民間借貸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錢某歸還欠款700萬余元。這一群體性案件立即引起了黨組關注,要求相關庭室密切配合,妥善處理。經查,錢某是以承建工程需要資金為由,以高于銀行數倍的月息為誘餌,向不特定的社會公眾吸收資金,其行為擾亂了金融管理秩序,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于是法院立即與公安機關聯系,將案件按照法律程序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2006年以來,法院受理的民間借貸案件數量一直居高不下,且在短期內同一原告起訴多名被告或多名原告起訴同一被告索要借款的系列大額案件逐漸增多。這些案件往往由非法的賭債、高利貸或虛假訴訟引起,比如虛構債務以逃避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或真實債務等。”法院立案庭庭長謝群向記者介紹道。

 

根據這起案件的處理經驗和以往審判活動中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在立審執多個部門聯合調研的基礎上,法院于今年年初出臺了《關于加強民間借貸案件審查與處理的若干意見(試行)》,同時建立健全與公安、檢察、司法等機關的協調配合制度,形成查辦案件的合力。

 

立案庭的一位法官告訴記者:“在遇到疑似案件時,我們會按照院里文件的規定嚴加審查,要求債權人把借款的原因、時間、地點、交付方式、借款人的真實用途、兩人之間的社會關系等進行詳細的書面情況說明,用以核查借貸是否真實合法。對于經查證涉嫌刑事犯罪的,直接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涉嫌違法尚未構成犯罪的,提交庭務會議討論處理。”

 

作為本區域政法系統第一個對民間借貸進行規范的文件,《意見》迅速得到了相城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周天平的批示:“區人民法院制定此‘若干意見’非常有必要,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是創新社會管理方式的探索和實踐,望在實施過程中不斷總結完善。”

 

介入前置  多方聯動強管理

 

200911月,某房地產公司因逾期交房,且在賠償方面誠意不足,引發業主多次群體性上訪并陸續起訴到法院。在區委的統一領導和信訪、公安、房管等政府部門的協調配合下,法院專門成立了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在立案前啟動矛盾糾紛聯動調處機制,經過對房地產公司的多次說服教育和一把手院長親自對業主進行法律釋明與訴訟風險提示,充分獲取了雙方當事人的理解和信任。

 

經過全力調解,該公司與業主就“一攬子”解決所有糾紛等相關事宜達成最終和解協議,已有880戶業主簽字,共發放履行款3000萬元,實現了“案結事了”。

 

“對于此類群體性糾紛,法院如果直接判決,極可能出現業主勝訴難獲賠、公司破產倒閉的兩敗俱傷局面。只有以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大局為重,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以調解方法解開雙方心結,才能使雙方滿意,為政府分憂。”相城法院許小瀾院長的一番話道出了法院的良苦用心。

 

針對涉房地產、勞動爭議和道賠案件大幅上升的情況,相城法院深入開展富有蘇州特色的“和諧共建”活動,主動借助社會大調解組織的力量共同化解爭議。將共建對象由基層鄉鎮、社區擴展到區房管局、勞動爭議仲裁院和交警大隊等行政部門,形成了信息互通、處置靈活、注重實效的聯動處置機制。機制建立以來,多起涉房領域群體性糾紛被及時調處,其中,物業服務合同案件調撤率達97.93%;法院新收勞動爭議案件數同比下降30%,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調處成功率提高10%

 

今年3月,結合區內臺資企業較多的實際,法院邀請蘇州市臺胞協會相城分會加入,將勞動爭議聯動處置機制的“關口”由仲裁中前移至仲裁前。在企業發現糾紛苗頭時,即通知“兩院”提前介入處理,遇到批量和群體性案件,則委托、邀請臺胞協會相城分會進行調解。今年1-4月,“兩院”聯動調解案件近50件,占仲裁院勞動爭議案件的1/4,在法院的參與和指導下,仲裁院案件調撤率上升20%

 

服務前置  提供指導帶管理

 

相城區風景秀美、旅游資源豐富,特別是新開發建設的陽澄湖旅游度假區更是吸引了眾多國內外游客,蓮花村就位于陽澄湖上眾多小島組成的“美人腿”景點。近年來,該村加大了旅游資源的開發力度,村民們做起了為游客開船、開農家樂飯店等生意,但由于相關管理制度尚未健全,引發了一些消費糾紛。

 

去年,該院就在區內各大景點設立了法律服務聯系點,定期安排法官現場辦公,提供法律咨詢,開展就地立案和調解工作。將法官接待安排表和聯系點工作職責、調解工作流程等制度上墻公示,并公布訴訟服務熱線電話,在非接待日隨叫隨到。

 

“原來坐快艇有這么多注意事項,購買土特產時索要發票也是防止出現糾紛的好辦法,我們想到的和沒想到的,法院都替我們想到了!”油菜花盛開的4月,島上迎來了大批游客,景區內醒目樹立的宣傳欄吸引了他們的注意。

 

為幫助村民們更方便地解決糾紛,規范游客與村民之間的法律關系,法院許小瀾院長帶頭深入蓮花村開展調研。在詳細了解該村的旅游發展等情況后,法院針對不同消費糾紛的類型和產生原因制作了宣傳欄,提示游客注意購物、食品和水上交通安全,將游客的法定權利和義務進行生動圖解,并制作成方便攜帶的小冊子,免費發放到每個游客手中。針對游客時間緊張、糾紛處理要求快的特點,建立了就地立案、就地審理、當庭裁決和立即執行的快速處理機制。

 

除了與外來游客間的糾紛,蓮花村的村民間也時常有一些摩擦,但一大半都是鄰里關系、婚姻家庭等鎖事,標的額小、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是這些糾紛的主要特征。在與度假區開展“和諧共建”后,法院加大了對基層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的指導培訓,進一步推進“訴調對接”,積極采取委托調解、協助調解、邀請調解等多種行之有效的辦法,引導民眾通過大調解組織解決糾紛。

 

對于這樣的做法,蓮花村村書記是這樣看的:“我們島上村民如果要到法院起訴,先要花200塊錢坐快艇上岸,再轉乘公交車,費時費力又費錢。經過法院的指導和培訓,我們這些“老娘舅”就可以為他們“斷案”,鄉里鄉親的,有時候是斗氣不斗財,在村里調解還不傷感情。我們把矛盾解決了,‘上交’的矛盾就少了,自己和法院的工作都輕松些,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