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上訴率高的原因及對策
作者:江都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11-17 瀏覽次數:1335
近兩年來,江都法院審理的行政案件上訴率居高不下,給行政審判工作帶來了嚴峻的挑戰和考驗。僅2007年度審理的27件行政訴訟案件中就有11件提起上訴,上訴率高達40.7%;2008年已經審結的37件行政訴訟案件中,有8起當事人提起上訴,上訴率為21.6%。
造成行政案件上訴率高的原因主要可以總結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行政訴訟案件性質特殊。進入訴訟程序的行政爭議常常涉及行政相對人的重大利益,矛盾較為突出;或者是行政相對人的對立情緒極其嚴重,存在“官司打到底,好歹爭口氣”的心理,不愿意輕易息訴。
二是行政審判的司法公信力有待提高。相當一部分原告認為一審裁判結果對己不利是因為一審法院在處理行政案件時偏袒、保護行政機關,進而希望上一級法院做出公正裁判。
三是部分行政相對人無理纏訴,企圖通過上訴使其期待利益得到滿足。
為了切實解決行政案件上訴率高的問題,進一步提升行政審判工作質量,江都法院提出了以下幾點工作思路:
一嚴格依法審判,把好案件質量關。加大培訓,提升審判隊伍整體素質,牢固樹立公正、公開、公平、中立的司法觀念,堅決抵制和排除各種不當影響和干擾,力爭審結的每一起案件都效率高、質量好。
二加強與上級法院的溝通,爭取獲得業務指導。尤其是對群體性、敏感性、新類型等復雜疑難案件,及時與上級法院進行聯系探討,協同法律觀點,統一裁判標準。
三加大協調力度,力爭案結事了。以“三個至上”為指導思想,積極探索、建立符合行政審判特點的協調機制,多做法律宣傳、釋明工作,調動一切有利因素,化解不利因素,妥善解決行政爭議,促使當事人自愿息訴服判,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維護黨和國家建設大局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