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蘇省勞動爭議案件持續攀升,二審案件穩步下降,但群體性爭議居高不下。這是記者今天從省高級法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得的消息。發布會通報了2011年度《江蘇法院勞動爭議案件審判工作報告》的主要內容,并發布江蘇法院2011年度勞動爭議十大典型案例。省高院認為,小企業用工的重負制約著企業的發展,影響就業與勞資和諧。

  據介紹,這份《報告》全面總結了江蘇勞動爭議案件的基本情況特點,和法院加強勞動爭議審判工作的經驗做法,同時對勞動爭議案件審判工作中反映出勞動用工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分析,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記者了解到,2011年江蘇省法院共受理一審勞動爭議案件36937件,同比上升了8.28%,相比于2008年的“井噴式”增長,增幅雖有所下降,但案件總數仍處于高位運行。群體性爭議居高不下,全年全省法院共受理集體勞動合同爭議484件,同比增長120件,呈現出較大幅度的增長態勢。

  但是與一審案件持續增長形成反差的是,二審案件得下降幅度明顯,同比下降了22.3%,這和調解撤訴率大幅上升有關。2011年,全省法院一審審結的37772件勞動爭議案件中,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的30777件,調撤率達81.48%,同比上升5.25個百分點。這和“調多判少”工作格局的形成有這密切的關聯。

  《報告》顯示,勞動爭議案件數量在地區間呈現不平衡的態勢,收案數量較多的地區是蘇州、南京、鹽城,分別收案5658件、5537件、4201件,共占全省收案總數的41.68%。鎮江、鹽城、泰州等九地呈不同程度的增長,其中鎮江、鹽城地區增幅較大,同比分別上升了94.94%和64.04%。

  民一庭副庭長楊曉蓉向記者介紹說,勞動爭議案件的“重災區”仍集中在中小企業,中小企業吸納了90%以上的就業人口,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最具活力的實體。而《勞動合同法》實施四年來,中小企業不規范用工的行為仍然較為普遍。

  她說,一方面是由于中小企業自身的守法意識不強所致;另一方面也體現出中小企業由于存在規模小、資金少、盈利能力弱、工作崗位少、人才和知識受限等客觀因素,使其在勞動用工管理以及遵守勞動法律、政策方面確實面臨較大的負擔和困難。

  此外,由于受國內外經濟形勢變化和宏觀經濟政策調控的影響,中小企業的資金鏈緊張,經營困難,也使勞動爭議呈現進一步增加的趨勢在小微型企業表現更為明顯。因此,中小企業在用工方面的負擔較重問題已經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影響就業與勞資和諧的一個重要問題。

  據介紹,江蘇省法院與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聯合出臺《關于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二)》,有效統一法院和仲裁機構的執法尺度。截止目前,全省絕大多數中級法院、基層法院已經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設立了勞動人事爭議巡回法庭,實現了訴訟與仲裁在仲裁與訴訟過程中的全方位銜接。

  在此基礎上,省法院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勞動仲裁委、省總工會出臺《關于建立勞動人事爭議聯動化解機制的意見》,合力打造工會調解、行政執法、仲裁與訴訟“四位一體”的工作機制。

  這份《報告》還對勞動爭議案件審判工作中反映出的勞動關系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分析,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今天發布的10件典型《案例》,涉及到了勞動關系的確認問題、工作崗位的調整問題、勞動報酬的變更問題、工資的計算問題、勞動關系的解除問題、檔案與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問題、競業限制問題、工傷“私了”協議的效力認定問題等等。比如明確了出租車司機與出租車公司雖然有《承包經營合同》,但是兩者卻是勞動關系。《案例》通過具有對比性的案例引導,提示勞資雙方之間是唇齒相依、共生共榮的關系,倡導勞資雙方恪守誠信、敬業、合作的職業倫理,引導企業依法規范用工和勞動者依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