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萬事興-睢寧法院凌城法庭涉農調解工作紀實
作者:郭勝 發布時間:2007-12-21 瀏覽次數:2837
睢寧法院凌城人民法庭位于睢寧縣的東南角的凌城鎮,該鎮素有“和諧之鎮”美譽,然而凌城人民法庭在和諧社會建設中功不可沒。近年來,隨著轄區經濟的迅速發展,涉農經濟糾紛日趨增多。凌城人民法庭不斷加大涉農案件調解力度,積極探索調解結案新方法,豐富調解新方式,調處了大量涉農訴訟糾紛。五年來,院審結的1610件涉農案件中,調解結案1457件,調解率達90.5%,有效地化解了農村矛盾糾紛,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搭建起和諧平臺。今年8月,該庭被江蘇省評為“全省人民調解先進單位”,庭長張輝同志同時被評為“省調解先進個人”。
建設新農村,和諧萬事興。凌城人民法庭全體干警認識一致,明確和強調了涉農案件的調解目標。2005年,該庭建立全方位調解模式,將調解貫穿于辦案的全過程。當事人完成起訴、答辯、證據交換后,及時進行庭前調解。法庭調查結束后、辯論前,進行庭中調解,若調解達成協議,不再進行法庭辯論。庭審結束、宣判前,只要有調解希望,繼續動員并堅持調解。在案件審理的任何環節,只要當事人同意,就進行調解,不輕易錯過任何調解機會。與此同時,設立調解星級進位獎,對調解能手予以表彰獎勵。2007年,庭長張輝調解撤訴結案率達95.6%。
凌城法庭動員當事人調解,提高調解結案率的有效方法,是耐心給當事人算訴訟“經濟賬”,通過細算“經濟賬”,敦促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極力縮短辦案周期,增強內部團結,促進農村和諧發展。2007年3月,邱集鎮農民邱某申請執行王某拖欠貨款,辦案人員反復向被執行人王某做工作,王某拒不履行。辦案人員原計劃扣押王某拖拉機抵債,但考慮時值春耕大忙季節,若扣押農用機械,必將影響王某的農業生產活動。辦案人員據案釋法,耐心地給王某算“經濟賬”,王某明白了盡快履行債務的好處。此后,辦案人員又將雙方當事人召集在一起,進行細致的疏導,最終達成王某以拖拉機作擔保的分期付款協議,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對于涉農集團訴訟案件,該庭從有利于農村穩定和經濟發展出發,借助各方力量,積極調處群體糾紛,謹防矛盾激化。2007年4月,因農作物制種企業的不正當競爭,引發該王林等鄉鎮170余戶農民四處上訪,要求解決不同制種公司之間制種玉米收購差價問題。凌城法庭在巡回辦案中得知這一情況后,及時給院領導回報,迅速組織辦案人員深入鄉鎮農村,采取非訴介入方式,妥善調處了種業公司與農民之間的矛盾糾紛,保證了春耕生產的正常進行。
今年以來,該庭注重赴農村、田間地頭巡回辦案,通過深入基層,發現矛盾糾紛等不和諧隱患,及時調處化解,為農村和諧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