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南長法院分析精神贍養案件的特點、成因及對策
作者:方華 發布時間:2007-10-16 瀏覽次數:1504
江蘇省無錫市南長區人民法院自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受理老年人贍養案件共計12件,判決5件,撤訴6件,未決案件1件,撤訴率達到50%。其中在主張物質贍養同時提出要求子女“經常回來看看”的精神贍養案件有2件,最終都撤訴。精神贍養是一個新興的極富時代性的贍養問題,對老年人的精神贍養同經濟供養和生活照料并列為老年人贍養的三個不可或缺的方面。
精神贍養案件呈現新特點:
一、精神贍養案件漸成趨勢。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和深化,老年人在物質生活上得到了切實的保障。物質生活的日漸富足,心理和情感脆弱、孤獨的老年人開始轉向要求子女情感上的補給,對贍養的層次要求提高。
二、老年人的權利意識增強。老年人在依法治國大背景的影響下逐漸意識到對子女的精神虐待不再只能忍氣吞聲,尊重被贍養人的人格和意愿,與被贍養人溝通思想、交流感情以及在處理相互關系中對被贍養人采取恰當的方法是老年人應有的權利。
三、贍養人行為惡劣。畢竟骨肉情深,老年人在訴訟前都非常掙扎和為難,一般不輕易提起訴訟,只有子女嚴重傷害了老年人的親屬權,造成其精神痛苦才會訴諸于法。即使起訴,一旦子女有悔改的表態和誠意,也立即撤訴。
四、精神贍養案件以撤訴、調解為主。我院僅受理的2起案件都以撤訴結案,精神贍養案件采用判決方式徹底解決非常難。法律本身存在著疏漏,判決依據不充分,即使判決了,非當事人自愿履行的強制執行更難以取得理想的結果。
分析成因,歸結為以下幾點:
一、老年人社會角色的轉變。老年作為人生的最后一個階段,是一個不斷遭遇喪失的階段。角色的喪失、收入的喪失、健康的喪失、關系的喪失、親人的喪失、理想的喪失等等。失落感累積到一定程度后就會出現孤獨寂寞、無聊苦悶等負面情緒,尤其從緊張的工作角色淡出后會產生游離于主流社會的不適應感,敏感、脆弱的老年人對親情需求高漲。
二、家庭結構的不斷變遷。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傳統的大家庭模式向小家庭模式轉變,家庭結構核心化、小型化,父母與子女之間分住養老的比例隨之增加。“空巢”家庭逐漸成為主流模式,老年人的精神贍養必然受到養老居住新方式的影響,空間上的距離導致父母、子女之間面對面交流的機會銳減,老年人精神滿足的途徑受到限制。
三、社會生活的深刻變革。社會競爭的日趨激烈致使子女陷入“事業人士”和“孝順子女”的角色沖突,子女在精神贍養方面的時間成本和機會成本加大。計劃生育政策導致子女數量的減少,分攤到單個子女身上的養老壓力空前提高。獨生子女代際之間的延續使得為人父母的子女將情感轉移到自己孩子身上,老人在子女的情感世界處于邊緣化位置。
四、養老觀念的傳統守舊。很多年輕人的養老觀念還停留在讓父母吃好、住好的物化階段,普遍忽視與父母的精神交流,想當然認為父母衣食無憂,沒競爭、沒壓力,不可能會苦悶、煩惱。對于父母要求回家探望或吃飯等要求不重視,以“工作忙”搪塞、敷衍。若父母提出精神贍養訴訟,子女更是理解為無理取鬧,認為父母讓自己蒙羞,導致關系惡化。
對策:
一、立法技術上的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精神贍養在我國法律中有所體現,但不具有可操作性,且對贍養人不履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的法律后果也沒有作出具體規定。立法技術的粗疏造成司法實踐中精神贍養案件很難得到法律的保護和支持。
二、探索司法職能作用的發揮。立法技術的粗疏給司法審判帶來了困擾,對于精神贍養可訴性的爭議尚未有定論。盡管法律的操作性差,但司法實踐中仍應設法彌補。對于精神贍養的訴請,以調解作為必要手段,盡量調解結案,多做贍養人說服教育工作,弘揚父慈子孝、敬老愛幼的優良傳統。堅持法理并重、以理論法、以情講理,使雙方在倫理道德的感化下自覺履行法律。
三、生育政策上有所調整。從源頭上為“獨子女老齡化”困境解壓,以增強“雙子女老齡化”在非經濟保障方面規避風險的基礎性作用。計劃生育政策下,老年人晚年生活的質量完全依靠唯一的子女的孝順程度、道德水平、贍養能力、工作強度等等,老年人的依靠單一,并不利于較高層次的精神贍養的滿足和實現。對計劃生育政策有條件、有選擇、有針對地放開,將完全依賴單個子女養老的風險和壓力分散和緩解。
四、強化家庭養老的基礎性地位。社會養老模式的發展使得家庭在經濟贍養和生活照料上的功能淡化,但家庭在精神慰藉上的功能無可替代。長期以來,子女在贍養問題上更多地注重經濟支持,而忽視了隱藏在物質背后的深層次的精神需求。子女應轉變觀念,意識到看看父母、陪父母吃頓飯、逛逛街、打個電話等等都是贍養。為人父母都能體諒子女疲于生計的力不從心,其實老年人的要求并不苛刻,都非常微薄,只要子女有心,父母就非常滿足了。
五、社區發揮養老優勢。社區容易使老年人產生歸屬感和認同感,是家庭養老的自然延伸。社區所具有的鄰里互助、情感交流功能一定程度上能滿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社區應適時地為老年人提供發揮余熱的機會,老年人的發展越充分,老年人群的積極影響越是能得到正面強化。社區還應經常性地安排興趣班的學習,老年人融入一定的群體有助于提高社會適應能力和集體認同感。
六、老年人自身的調適。老年人不是精神上的被動接受者,而應積極、主動地調適。老年人要學會自我寬慰,認識到衰老是完整人生的一部分,依然可以安排得精彩。把目標和要求定位在自己能力范圍內,不要徒增煩惱,傷害自信心。積極投身到社會生活中去,老有所為,發揮余熱。培養廣泛的興趣愛好,豐富生活,勤于鍛煉,注重身體保健和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