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徐州市豐縣一農民眼紅村民發財,竟將賊手伸向身邊人,兩次盜竊大蒜2100斤。日前,豐縣人民法院依法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方巨集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現年36歲的被告人方巨集,系豐縣范樓鎮方樓村農民。他身強力壯卻好逸惡勞,見村民們種植大蒜一個個致富起來,心里就眼紅,思前思后之下居然想出一條發財的“捷徑”。20065月的一天晚上,方巨集攜帶鏟子等工具,本村東南的蒜地里,乘夜間無人之機,采取用鏟挖、手拽等手段,盜竊大蒜1300斤。幾日后,見身邊沒有動靜,他又在村南的蒜地里盜竊大蒜800斤。2006918,方巨集懾于法律的尊嚴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鑒定,2100斤大蒜的市場價為2700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方巨集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的手段竊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其案發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且認罪悔罪表現較好,法院遂依法作出從輕處罰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