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勝俊在江蘇法院調研并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時強調

能動司法是人民法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必然選擇

 

要點提示

□ 一要調整理念,增強能動司法的自覺性。

□ 二要調查研究,增強能動司法的前瞻性。

□ 三要健全機制,增強能動司法的有序性。

□ 四要有效服務,增強能動司法的針對性。

□ 五要提高能力,增強能動司法的規范性。

 

   本報南京831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勝俊就新形勢下人民法院如何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更好地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等問題,于82731日,專程到江蘇的南京、泰州、無錫、蘇州、常州等地調研,看望慰問了各級法院干警,并與來自社會各界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起座談,認真聽取了來自審判一線和基層群眾代表的意見和建議。王勝俊強調,能動司法是新形勢下人民法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必然選擇。       

王勝俊指出,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給我國經濟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困難和考驗,也給人民法院工作帶來了新的問題和挑戰。江蘇各級法院始終把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在認真履行審判職責、依法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的同時,充分發揮能動司法的作用,運用法律手段調節經濟社會關系,為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做出了積極貢獻,也為當前正在探討的能動司法提供了最為豐富和翔實的素材。

 王勝俊強調,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正處在企穩回升的關鍵時期,經濟發展面臨的困難和挑戰仍然很多,經濟回升基礎還不穩固,國際國內不穩定不確定因素仍然較多。再過一個多月,我們要迎來新中國成立60周年,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至關重要。各級法院必須增強憂患意識和風險意識,高度重視經濟運行中涉及司法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充分發揮能動司法的積極作用,在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調整理念,增強能動司法的自覺性。理念是行動的先導。過去人們常常把被動性視為司法自身的規律,這從“不告不理”和每一個具體個案中來看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從我國司法制度的本質屬性和現實國情來看,能動司法更加符合當代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求。在我國,人民法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國家審判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相統一的民主政治發展道路中肩負著十分重要的政治使命;司法權作為至關重要的執政權,是黨領導人民管理國家與社會事務的重要方式,必須服務于黨在不同歷史時期所確立的根本任務和發展目標;法院隊伍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捍衛者,必須把人民法院工作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加以考慮,把嚴格執行法律與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結合起來,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的歷史使命和崇高責任。只有真正認識和理解能動司法的理論價值和實踐價值,才能不斷增強能動司法的自覺性。       

二要調查研究,增強能動司法的前瞻性。能動司法的效果好不好,關鍵要看司法決策的基礎實不實。司法調研工作,是人民法院堅持能動司法,依法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要通過對個案的剖析和對日常審判執行工作的研判,密切關注各類可能危及經濟社會發展的法律政策風險,及時向黨委、政府和相關企業提出司法建議,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幫助涉訴企業完善內部治理機制,防范經營風險;要通過已經建立的民意溝通機制,廣泛吸納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為調整司法政策、彌補法律漏洞、完善工作機制、改進工作作風提供第一手資料;要組織和鼓勵廣大法官深入企業、社區和農村進行調查研究,了解涉及企業、社區和“三農”案件的特點和成因,分析和歸納人民法院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為加強和改進司法應對工作提供決策參考;要繼續推進大法官下基層和各級法院院長基層聯系點制度,面對面地聽取基層群眾代表的意見,準確把握人民法院工作全局中面臨的主要矛盾,始終將人民群眾的呼聲作為確定人民法院工作思路的重要依據。只有加強調查研究,及時準確地掌握經濟社會發展的動態,深入了解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才能掌握司法應對工作的主動權,才能增強能動司法的預見性和前瞻性。

    三要健全機制,增強能動司法的有序性。能動司法既要求司法的主動性,又要重視司法的有序性。要健全信息匯總、梳理和分析機制,及時對某一地區或某一類糾紛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司法應對措施,并報同級黨委和上級法院,由省高級法院匯總并形成意見后進行統一指導和協調;

要健全重大司法問題的應對和協調機制,針對棄企逃債、征地拆遷、工礦事故、環境侵權等引發的群體性糾紛,要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方案,確保司法政策適用的統一性和協調性,努力使每一個案件都能得到妥善解決;要健全審判監督指導機制,加強對新類型案件、疑難復雜案件、敏感性案件以及連鎖性案件的監督指導,凡屬適用法律方面的重大疑難問題,最高人民法院要通過司法解釋的方式予以指導,統一司法尺度,規范裁判標準。只有健全信息匯總分析和審判監督指導等各項工作機制,能動司法才能有序推進。

   四要有效服務,增強能動司法的針對性。再完備的法律條文相比不斷變化的司法實踐總是具有一定的滯后性,這就給能動司法留下了足夠的空間和舞臺。要在保增長中發揮能動司法的積極作用,深入研究國家有關政策措施實施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密切關注因國際金融危機引發企業破產倒閉、勞動爭議以及合同不能履行等問題,在依法保障企業發展、規范經濟秩序、維護金融債權等方面,提出因地制宜的具體工作措施,爭取實現最佳的司法效果;要在保民生中發揮能動司法的積極作用,通過審判執行工作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將保障和改善民生貫穿于人民法院工作的全過程;要在保穩定中發揮能動司法的積極作用,在繼續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的前提下,依法加大對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涉眾性經濟犯罪的懲治力度,堅決遏制刑事犯罪高發勢頭,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為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五要提高能力,增強能動司法的規范性。堅持能動司法,是人民法院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時代要求。同時,強調能動司法,仍然必須遵循司法工作自身的規律,必須保持司法權最基本的特征,必須努力提高法院隊伍的司法能力,確保能動司法的規范性、公正性和權威性。要在能動司法的實踐中提高嚴格司法的能力,尊重立法宗旨和法律精神,遵循法律解釋和法律推理的基本要求,確保能動司法在依法有序的前提下進行;要提高服務大局的能力,正確處理個案公正與社會公正的辯證關系;要提高為民司法的能力,正確處理當事人具體權益與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關系。各級法院要重視隊伍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能動司法的規范性。

   在調研中,王勝俊對江蘇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突出成就予以高度評價,對江蘇各級法院在涉訴維穩、審判管理、隊伍建設、基層建設、集中清理積案和司法環境建設等方面取得的明顯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熊選國,江蘇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林祥國,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等陪同調研。

 

2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