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鎮江兩級法院共審理受賄案件49件,其中,被告人年齡最大的63歲,年紀最輕的只有31歲,年輕干部職務犯罪出現上升趨勢,不由地讓人感到十分痛惜和惋惜。

開發區某合資企業,生產需要大批原材料,為了打開生意之門,物流公司老板、材料供應商不斷給予相關人員以“好處”,從副總經理到運營部長,從材料科長到質檢主任,逐漸形成了一條相互利用、不可分割的受賄鏈,最終四個人分別被法院判處5年至4個月不等的刑罰。他們當中,年紀最輕的干部僅僅31歲,風華正茂的年紀自己就斷送了自己的前程。

市區某事業單位的一位領導,大學畢業后從農村來到城市,才華出眾,年僅26歲就當上了主任助理,他不僅是單位領導器重的培養對象,也是整個家族的頂梁柱。不到十年時間,他的職務一步步提升,他的貪欲也隨著一步步遞增,不斷利用手中的權利為他人謀利益,通過建筑工程發包共接受他人賄賂11.8萬元。當上正職主任不久,就因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沒收財產3萬元。自己追悔莫及,家人更是痛心疾首。

翻看一份份卷宗,這些年輕干部的失足不由得叫人唏噓 。而徐州市建設局原局長靖某身陷牢籠后為自己算的七筆賬應該給人一些警示。這個曾經無比風光榮耀的領導如今在監獄里“度日如年”,她真正體會到了生命和自由的可貴。她說,算政治賬自毀前程,經濟賬傾家蕩產,名譽賬身敗名裂,家庭賬夫離女散,親情帳眾叛親離,自由賬身陷牢籠,健康賬身心憔悴,真是七筆賬字字含淚,句句痛心。

春節將至,中國是禮儀之邦,講究人情來往,但是手中握有權利的干部也應該清醒地“動則三思,慮而后行”,防止有人別有用心。要算賬在前,恪守政德,避免貪贓枉法,干出血本無歸的蠢事來。只有心底無私天地寬,才能真正贏得廣大群眾的愛戴和敬重。

相關鏈接: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受賄罪的量刑標準是:

1、個人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2、個人受賄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l0萬元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

3、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不滿1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4、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千元,情節較重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5、對多次受賄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受賄數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