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法院應如何提高后勤管理水平
作者:許光 發布時間:2008-12-08 瀏覽次數:1390
當前法院工作正處在一個關鍵時刻,新時期法院的各項工作任務無不與后勤管理息息相關。作為基層法院的行政裝備管理人員,就如何提高后勤管理工作水平,為法院的各項工作正常運轉提供一流的服務和保障,談一點想法和體會。
一、管理觀念要創新。觀念是行動的先導,傳統的后勤管理是服務型的管理,隨著時代的進步,應當為傳統的后勤管理模式增添新的內容。一是應當有以人為本的管理觀念。管理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實現管理目的,發揮管理效用的第一因素是人。在后勤管理中,要吸收借鑒行為科學的某些原理,在管理中注意人的內在需求和行為規律,堅持以人為本,通過管理調動起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使其最大限度發揮才能,自覺、自愿地為實現管理者設定的目標而努力,二是應當有現代化的管理觀念,應在管理中自覺地運用現代科技成果,改進管理方式,提高管理層次。
二、管理要講求效益。后勤管理的任務是提供和創造各種有利條件,使法院各部門能高效、協調、靈敏、有序地運轉,避免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的浪費。法院不是生產性企業、自身不可能創造經濟效益,但可以通過管理使法院有限的資源配置效益化。在傳統的后勤管理中所形成的“大而全”“小而全”的封閉格局,造成了人才資源的浪費,資產閑置或利用率低的現象屢見不鮮。提高后勤管理水平就是要把效益放在重要位置,在不能開源的情況下注重節流,節約開支,延長物資設備的使用壽命,實現效益的最大化。
三、管理要科學、民主。法院的后勤管理工作具有微觀性、專項性、規范性的特征,既具體又全面,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操作層面上的工作,必須講求科學性。換言之,后勤管理要遵循后勤工作的規律。對某些工作要做到“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如開庭審判、會議召開、外事接待等都要事先做好準備,要有超前意識。后勤工作的每件事還都涉及到審判和干警的切身利益,在管理的決策中增強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性既可以保證決策的正確性也有利于決策的落實,并產生實效。
四、管理應形成大管理格局。后勤工作內容復雜,涉及面廣,上下左右,縱橫交錯,既要處理好法院內部各部門之間的關系,也要處理好法院與外部諸方面的關系,可以說,法院后勤管理是一項系統的社會工程。因此后勤管理應形成大管理格局,各項管理工作應站在法院工作的全局上觀察、策劃、實施,各項管理內容應協調有序,良性互動,確保管理效能的實現。
當前,法院的后勤管理工作在新形勢下正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我們要用科學發展觀去指導法院后勤管理工作,只有積極地探索、研究和創新管理模式,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并結合法院特別是基層法院的實際,才能使法院的后勤管理工作符合審判工作需要,才能為審判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