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季度以來,揚州廣陵法院未成年人盜竊案件收案34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1.7%,占四季度少年刑事案件的49.2%,其中有13起為兩人及以上共同作案,占到38.2%。針對年終歲末未成年人盜竊案件增多的狀況,廣陵法院進行分析,并提出對策。

一、案件特點及成因

一是多數未成年罪犯文化程度偏低,多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或為社會無業(yè)人員,缺乏良好教育,導致未成年罪犯明辨是非的能力較弱。過早離開學校的未成年人因平時無事可做,沒有經濟來源就去偷或搶。法院四季度以來受理的未成年盜竊案件中,只有一名為高中文化,其余均為小學或初中文化。

二是多數未成年罪犯生活在單親或父母離異后重新組合的家庭中,或者父母長期在外打工,缺少家庭溫暖,導致未成年人所出現的一些不良習性或苗頭性問題不能及時發(fā)現并予以糾正或解決。如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的父親為精神病人,祖父的腿有殘疾,祖母在家種田,家庭管教不嚴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三是多數未成年罪犯受到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如未成年盜竊犯中大多數人有沉迷網絡的經歷,而這些無業(yè)人員又沒有足夠的錢上網,因此在沒錢上網的情況下產生了偷竊的念頭。如法院審理的一起盜竊案件中,被告人正是在網吧上網時進行的盜竊。

四是學校教育不到位,導致未成年人法制觀念淡薄。一些學校片面追求升學率,忽視了對學生的法制教育,造成學生不學法、不知法、不懂法。如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是一所縣市級重點中學的學生,法制意識相當淡薄,在僥幸心理和物質欲望的驅使下走上了盜竊的犯罪道路。

二、建議及對策

一是要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在街道、社區(qū)、學校、企業(yè)開展青少年預防犯罪和維權活動,針對青少年法律意識淡薄、自護意識薄弱等現象,開展模擬法庭、法制講座、法律知識競賽等形式多樣的普法活動,幫助青少年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

二是依靠社區(qū)及全社會力量,發(fā)揮矯正功能。由于多數未成年罪犯屬于無業(yè)人員,因此要利用社區(qū)矯正功能對他們進行管理和幫助,建立考察制度和社區(qū)矯正制度,對每位涉案的未成年人實行一人一冊幫教手冊,定期檢查跟蹤幫教效果,社區(qū)及有關機構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為一些未成年犯提供就業(yè)的途徑,鼓勵未成年犯能自立自強。

三是加強與家長交流溝通,讓家長重視孩子的法治教育。家庭不僅要給予他們學習上的幫助、生活上的關心,還應在精神上應該與孩子們多交流,建立相互信任的鼓勵,讓孩子體會家庭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