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補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一審開庭
發布時間:2016-09-30 瀏覽次數:1504
2016年9月29日,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李補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李補還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李補還利用其姐夫白培中擔任山西省焦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接受山東臨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和薛志勇等個人的請托,為煤炭保障供應和購買方面謀取利益,2009年至2011年,非法收受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96.197萬元。依法應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李補還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補還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李補還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被告人李補還的近親屬、人大代表、媒體記者以及各界群眾四十余人旁聽了庭審。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