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2007年8月23日上午,吳江法院開庭審理一起硫酸潑嬰案,被告人張永微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被告人張永微今年30歲,山東人。因為同事小星曾經嘲笑過她的孩子長相難看,于是懷恨在心,幾年后小星生孩子,張永微伺機進行報復。
2006年12月11日深夜,張永微經過預謀后帶著事先準備好的硫酸、假發套、白大褂、口罩等物品來到醫院,一番喬裝改扮之后,儼然以一個查房醫生的樣子進入小星的病房,趁人不備,將塑料袋里的硫酸迅速抹到了新生兒的臉上,造成新生嬰兒面部、眼部燒傷。張永微作案后立即乘出租車逃離了現場。 公安機關根據監控錄像迅速將被告人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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