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趙建國暫予監外執行一案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5-08-27 瀏覽次數:86
罪犯趙建國,男,1975年4月24日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321197504240417,漢族,初中文化,個體經營戶,住江蘇省豐縣趙莊鎮趙廟村趙廟185號。因涉嫌犯盜竊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于2024年3月27日被豐縣公安局取保候審,因涉嫌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25年1月2日被本院決定取保候審,同年3月27日經本院決定由豐縣公安局執行逮捕。豐縣看守所以罪犯趙建國患病為由不予收押。2025年6月17日被本院以罪犯趙建國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已預繳)。判決生效后,罪犯趙建國以其患有嚴重疾病為由申請對其暫予監外執行。經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鑒定,罪犯趙建國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
為增加司法透明度,推行陽光司法,特于即日起向社會公示五天。如有異議,可直接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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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