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郟夢迪,女,1993年9月23日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32119930923722X,江蘇省豐縣人,漢族,本科文化,無業,戶籍所在地江蘇省豐縣中陽里鳳北北環路60-208號,居住地江蘇省豐縣寶龍世家18號樓1單元2103室。因涉嫌犯重婚罪,于2024年7月1日被豐縣公安局取保候審,2025年2月5日被本院決定取保候審,同年4月10日被本院決定逮捕,同日由豐縣公安局執行逮捕,因其處于哺乳期暫未收押。2025年4月16日,本院作出(2025)蘇0321刑初47號刑事判決,以罪犯郟夢迪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判決生效后,罪犯郟夢迪以其處于哺乳期為由,申請對其暫予監外執行。經查,罪犯郟夢迪于2024年8月21日生育一子,系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符合暫予監外執行規定,本院于2025年5月29日決定對罪犯郟夢迪暫予監外執行至2025年8月20日。后罪犯郟夢迪以再次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繼續暫予監外執行。 經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診斷意見書,證明罪犯郟夢迪目前宮內妊娠,單胎存活,妊娠18周+2天,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醫學條件。罪犯郟夢迪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據此,本院擬對罪犯郟夢迪暫予監外執行。 為增加司法透明度,推行陽光司法,特于即日起向社會公示三天。如有異議,可直接向本院提出。 電話: 0516-89151957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