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齊穎暫予監外執行一案
作者:江蘇省豐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5-08-26 瀏覽次數:138
罪犯齊穎,2000年10月25日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72925200010253326,漢族,中專文化,無業,住山東省單縣黃岡鎮一街行政村東街村268號。因涉嫌犯偷越國(邊)境罪,于2023年5月19日被單縣公安局取保候審,2024年4月29日被單縣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同年10月14日因犯偷越國(邊)境罪被單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已繳納)。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于2024年9月5日被豐縣公安局監視居住,2025年3月5日被豐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同年4月1日被本院決定取保候審,同年6月18日被本院決定逮捕,同日由豐縣公安局執行逮捕,因其懷孕暫未收押。
2025年6月26日本院作出(2025)蘇0321刑初199號刑事判決,以罪犯齊穎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撤銷山東省單縣人民法院(2024)魯1722刑初433號判決書對被告人齊穎宣告緩刑的判決,執行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已繳納)。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該判決生效后罪犯齊穎以其懷孕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為增加司法透明度,推行陽光司法,特于即日起向社會公示三天。如有異議,可直接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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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