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大豐區人民法院)罪犯王軍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鹽城 發布時間:2025-08-19 瀏覽次數:530
公示
2025年4月8日,本院作出(2024)蘇0904刑初394號刑事判決,以賭博罪判處王軍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現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2025年5月8日,罪犯王軍以患有鼻咽癌和NK/細胞淋巴癌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并提交病史材料等證據。本院于2025年6月5日立案受理。
現將罪犯王軍暫予監外執行立案的相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可以通過撥打電話0515-83539115。公示期:三日。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