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劉瑰麗,女,1990年2月14日生,漢族。2025年5月26日本院作出(2025)蘇0206刑初35號刑事判決書,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劉瑰麗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一審判決后,劉瑰麗提起上訴,2025年8月12日,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5)蘇02刑終196號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現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現劉瑰麗以其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我院提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的舉報投訴。舉報投訴電話為:0510-82229443。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