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十塊錢就能買到一套注冊會計師教材電子版”,這樣的“好事”背后可能藏著法律風險。近日,靖江法院審結一起著作權侵權糾紛,賣家因在網上售賣盜版注會教材電子版,被判賠償出版社萬余元。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是2023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的專有出版權人,這些教材包括《會計》《審計》等6本,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編寫,正版定價從67元到103元不等。

2023年4月,出版社發現趙某在其經營的網店上低價銷售這些教材的電子版,一套只要30多元,消費者購買后由店鋪客服通過百度網盤進行分享。出版社隨即固定證據,發現這些電子書籍與其出版的正版圖書內容完全一致。因出版社持有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授權,有權以自己名義對圖書的復制權、發行權、改編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維權,于是出版社將趙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1.8萬元。

趙某辯稱,自己的網店早在2023年11月就關閉了,其銷售的并非紙質圖書,所有商品均為PDF版本資料,且是從其他店鋪購得。趙某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成侵權。靖江法院認為,案涉正版圖書屬于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根據圖書的封面頁、版權頁顯示信息,可以認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享有案涉圖書的著作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經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授權,有權以自己名義進行維權。而網店經營者趙某未經出版社許可,在其店鋪中將出版社享有著作權的案涉正版圖書電子版以低廉價格對外銷售,并通過網盤發送的形式進行傳播,獲取非法利益,侵權了出版社享有的發行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最終,法院綜合考慮案涉正版圖書的獨創性、定價、數量、侵權商品銷量、持續時間等因素,判決趙某賠償出版社1.08萬元。

法官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明確規定,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屬于侵權行為,應承擔賠償責任。法院提醒,無論是實體書還是電子書,銷售前都要確認是否獲得合法授權,切勿心存僥幸,否則可能面臨法律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