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罪犯李傳華申請暫予執行的公示 ?
作者:泗陽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5-08-07 瀏覽次數:117
罪犯李傳華,男,漢族,1955年3月4日出生于江蘇省泗陽縣。
本院于2025年2月19日作出(2024)蘇1323刑初555號刑事判決,以虛假訴訟罪判處罪犯李傳華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判決生效后,罪犯李傳華以患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現本院將罪犯李傳華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公示期限三日。公示期間,如對本案有異議,可以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通訊地址:泗陽縣眾興街道北京路泗陽縣人民法院
聯系電話:0527-85279219,聯系人:張法官
二〇二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