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擬對罪犯王金成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鎮江 發布時間:2025-08-06 瀏覽次數:709
關于擬對罪犯王金成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公示
罪犯基本情況:被告人王金成,男,1967年12月3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413022196712039013,漢族,文盲,無業,戶籍所在地河南省信陽市淮濱縣水上往舟5村1號527號,住江蘇省鎮江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大路鎮中信大廈東單元606室。
罪犯王金成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25年8月4日,罪犯王金成以其身患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審理。
根據相關規定,對罪犯王金成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的審理向社會公示,如對公示對象有不同意見,請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我院反映。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電話和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
公示期間為3日,即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8日。
來信地址: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聯系電話:0511-85319023
聯系人:董圓圓、嚴菲
二〇二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