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擬對罪犯劉社權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鎮江 發布時間:2025-08-06 瀏覽次數:402
關于擬對罪犯劉社權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公示
罪犯劉社權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本院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2025年8月5日,罪犯劉社權以患高血壓、肺結核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審理。
根據相關規定,對罪犯劉社權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的審理向社會公示,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來信地址: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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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