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錫山法院)罪犯丁小燕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無錫 發布時間:2025-08-01 瀏覽次數:1253
罪犯丁小燕,女,2001年8月25日生,江蘇省盱眙縣人,居民身份號碼320830200108251227,漢族,初中文化,無業,戶籍地江蘇省盱眙縣鮑集鎮崗洼村崗東組17號,住浙江省溫嶺市松門鎮石板殿村15號。因涉嫌犯詐騙罪,于2023年10月19日被無錫市公安局錫山分局取保候審,2024年11月22日被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2024年12月2日經本院決定逮捕,同月17日由無錫市公安局錫山分局執行逮捕,同月30日被本院決定取保候審。
2025年3月10日,本院作出(2025)蘇0205刑初793號刑事判決書,以詐騙罪,判處罪犯丁小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現罪犯丁小燕以其系中期妊娠的婦女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0日
聯系人:林琳
電話:0510-88225915
地址:無錫市錫山區華夏中路6號錫山區人民法院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