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魏善知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 連云港市灌南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5-07-22 瀏覽次數:426
被告人魏善知(曾用名魏二能),男,1988年10月27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320724198810274215,漢族,小學文化,無業,現居住于江蘇省灌南縣李集鎮中心小區1-302室(戶籍地江蘇省灌南縣堆溝港鎮新北村七組675號)。被告人魏善知曾因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于2021年9月28日被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2022年2月7日刑滿釋放;因犯包庇罪,于2022年11月10日被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2023年2月3日刑滿釋放;現因涉嫌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于2024年3月9日被灌南縣公安局監視居住,同年9月9日被解除監視居住,2025年4月5日經灌南縣人民檢察院決定監視居住。2025年5月29日經本院決定逮捕,當日由灌南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2025年5月29日本院作出(2025)蘇0724刑初150號刑事判決,判處被告人魏善知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罪犯魏善知以其患有尿毒癥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現將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4日。
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限內提供書面意見至灌南縣人民法院刑庭,聯系人陳玥 8396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