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光纜關乎國家安全,軍事設施受到法律保護。7月15日上午,江蘇盱眙法院公開審理一起胡某、趙某、金某過失損壞軍事通信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盱眙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田庚任審判長,盱眙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潘凌云出庭支持公訴;解放軍南京軍事檢察院大校檢察長劉劍與盱眙檢察院副檢察長徐保林共同出庭履行職務。庭審邀請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南京軍事檢察院、淮安市檢察院、有關部隊人員及案發地附近村民100余人參與旁聽。

盱眙縣檢察院指控,2024年4月14日,胡某受雇主金某工作安排負責馬壩鎮某村農田排水溝內更換水泥管作業的施工管理,趙某受金某雇傭駕駛挖掘機在該處進行施工。施工過程中,在現場有軍用光纜警示樁、周圍村民提醒風險、二人明知可能在施工中挖斷光纜的情況下,胡某、趙某仍進行深挖作業,不慎將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軍用光纜挖斷,造成重要軍事通信中斷共計140分鐘。經認定,此次阻斷光纜屬于重要軍事通信。經部隊測算,本次事故造成的軍用通信損失共計人民幣20多萬元。

解放軍南京軍事檢察院聯合盱眙檢察院對金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金某賠償損失20余萬元并公開賠禮道歉。

田庚院長在庭審中指出,軍用光纜是國家戰略安全的信息命脈,是保障軍事指令暢通無阻的關鍵生命線。其安全性不容有失,任何損害,都絕非單純的經濟損失可衡量,其本質是對國防利益和國家安全的重大威脅,是必須堅決杜絕的安全隱患。他特別強調,切莫心存“犯罪與己無關”的錯覺。現實中,看似一次不經意的違規施工、一次因僥幸心理導致的麻痹大意,都可能瞬間逾越法律劃定的嚴格界線。正如本案所揭示的,即便是非主觀故意的行為,一旦觸犯法律紅線,相關責任人不僅將面臨嚴肅的刑事追責,承擔巨額的民事賠償責任,更會直接導致軍事通信鏈路的中斷。這種中斷絕非小事,它將嚴重影響部隊應急指揮、戰備值班等核心任務的正常進行,嚴重干擾國防信息的即時傳輸,給戰備能力的生成與國防安全體系的穩定運行造成難以挽回的破壞。每一名公民和社會主體都應引以為戒,深刻認識維護軍事設施安全的法律責任與戰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