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區法院)罪犯唐婷暫予監外執行一案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宿遷 發布時間:2025-04-25 瀏覽次數:8
罪犯唐婷,女,2000年8月19日出生于湖南省臨武縣。
本院于2025年3月31日作出(2024)蘇1302刑初25號刑事判決,以唐婷犯組織淫穢表演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罪犯唐婷于2024年8月25日產下一子。
經查,現罪犯唐婷系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有出生醫學證明等證據證明。
本院認為,罪犯唐婷系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符合監外執行的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決定對罪犯唐婷暫予監外執行四個月。現將案件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三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的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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