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聚焦企業急難愁盼、賦能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綠道“E”站品牌,始終以“高效解紛、精準護企”為核心,將司法智慧融入企業發展全周期。近日,一起涉及 65 套農用生產設備的返還原物糾紛案,成為該品牌護航企業發展的鮮活注腳。

“設備順利出手了!多虧法院快速響應,讓設備減少折舊損失。”徐州某食品公司負責人看著剛完成交接的設備清單,難掩感激。這家正處轉型升級關鍵期的企業,不久前還因設備搬離問題產生糾紛。

原來,企業租用某村委會的場地建設廠房,租賃到期后計劃搬遷新址,雙方約定在一定時間內將廠房內的65 套農用生產設備搬離。但企業一心想把這些設備賣出更高價錢,抱著“等個好買家”的想法遲遲未履行約定,長期占用村委會的場地,也讓村委會的重新招商工作陷入停滯。在企業準備搬離設備出售時,村委會以未支付違約期間的場地占用費為由進行阻止,雙方就此產生爭議,多次協商未果后,企業將村委會訴至法院要求返還設備。

案件受理后,官湖法庭依托綠道“E”站通道,第一時間啟動涉企糾紛快處流程。承辦法官深知,對正處轉型期的企業而言,時間就是效益,資產流動性就是發展活力。若按常規訴訟程序推進,設備每日的折舊損耗、場地占用費、看護成本,都可能成為壓垮企業轉型的 “稻草”,同時也會讓村集體招商計劃擱置,影響地方經濟發展。

“必須讓司法服務跑在企業困境前面。”綠道“E”站的服務理念在此刻轉化為具體行動。承辦法官帶領團隊直奔現場,一邊逐套清點設備、估算市場價值,深入了解企業意愿訴求;一邊與村委會溝通,理解違約搬離設備給村集體招商帶來的影響。并引導雙方算清了四筆賬:企業的設備貶值賬、轉型時間賬、村集體的資源閑置賬、招商機遇賬。

“企業轉型不易,設備及時變現有利于輕裝上陣;村集體招商也等不起,盤活場地才能持續創造收益,你們說是不是這個道理。”法官客觀全面的分析,讓雙方逐漸放下成見,隨即提出“先行搬離+合理補償”的方案:村委會全力配合企業搬離設備,企業一次性補償1萬元場地占用費,既盤活企業資產,又為村集體招商掃清障礙。方案當場獲得了雙方的一致認可,從受理糾紛到設備順利搬離,短短數日,企業得以將設備變現資金投入新廠建設,村集體也迅速啟動新項目招商。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官湖法庭將持續擦亮綠道“E”站品牌,深化涉企糾紛全鏈條服務,用更快的響應速度、更實的解紛舉措、更暖的司法溫度,為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更多司法智慧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