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劉洪江犯危險駕駛罪一案,我院于2025年5月8日作出(2025)蘇0391刑初99號刑事判決書,以罪犯劉洪江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現罪犯以患有糖尿病、肺結核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現將立案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意見反饋方式: 電話:0516-80282315,通訊地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